太平御览

兵部·卷七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5:22:20

  《汉书》曰:苏武在匈奴北海牧羊,起卧操节。(节,麾也。)

  又曰:张骞使月支,匈奴得之。留骞五六年,汉节不失。

  《东观汉记》曰:郑众谓匈奴曰:"不忍将大汉节对毡裘也。"

  《唐书》曰:颍王璬为蜀郡都督。璬性俭,率将渡绵州江。登舟见以彩缘席为藉者,顾曰:"此可以为寝处,奈何践之?"命撤去之。璬初奉命之藩,卒遽不遑受节。绵州司马史贲进说曰:"王,帝子也,且为节度大使。今之藩而不持节,单骑径进,人何所瞻。请建大槊,蒙之油囊为旌节状,先驱道路,足以威众。"璬笑曰:"但为真王,何用假旌节乎!"

  ○钺

  《释名》曰:钺,豁也。所司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

  《字林》曰:钺,玉斧也。

  《开元文字》云:斧也,或为钺。

  《尚书·牧誓》曰: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

  又《顾命》曰: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云冕皆大夫也。钺,属也。立於东西厢之前堂。)

  《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虔,固也。)

  《礼记》曰: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

  又曰:军旅鈇钺,先王之所以饰怒也。

  又曰:是故君子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於鈇钺。

  《左传》曰: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杨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於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於司寇也。"

  又曰:将戮庆封,椒举曰:"臣闻无瑕者可以戮人。庆封惟逆命,是以在此,其肯从于戮乎?播於诸侯。焉用之?"王弗听。负之斧钺,以徇於诸侯。

  又曰:其后襄之二辂,鏚钺耜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晋文公也。)

  《史记·殷本纪》曰:当是时,桀为虐乱,媱荒酖酗于酒,不修厥政,天下叛之。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兵部·卷七十一

下一篇:兵部·卷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