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
《周礼·天官上》曰: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佐王治邦国。
又曰:太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两,耦合之。言系者以维持其情性,使不离散也。)
《尚书·伊训》曰:百官总已,以听冢宰。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汤有功烈之祖,故称为王,即太甲也。)
又曰:冢宰统百官,均四海。
《家语》曰:官属不治,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纪曰乱。乱则饬冢宰。(饬谓整摄。)
《晋书》曰:武帝时,何曾屡上书逊位,诏以"司徒所掌烦务,不可以久劳耆艾,其进位太宰,朝会乘舆,剑履上殿,以汉萧何,魏锺繇故事。"
又曰:何曾为太宰,年老礼优,每召见,敕以常所饮食服物自随,令二子侍从。
又曰:太宰羕与王导同受顾命辅成帝时,帝幼冲,诏羕依安平献王孚故事,设床帐於殿上,帝亲迎拜。
又曰:安帝以太宰琅阝琊王德文不宜婴拂事务,以纡论道之重;可衮冕之服,绿綟绶,羽葆鼓吹。(綟,音戾。盭,绿也。以线为质。又曰:盭,草名也,出琅阝琊平昌县。似艾,可染绶,因以为绶名也。)
《晋公卿礼秩》曰:安平王孚,朗陵公何曾,汝南王亮,皆为太宰。
《齐职仪》曰:太宰品第一,金章紫绶,佩山玄玉。尧命羲和,使主阴阳之职。羲伯司天,即天官也。后稷伏事虞夏,敬授民时,尊稷为天官。夏衰,稷后不窋失官,由是废稷。殷以其官为冢宰。周公在丰为太宰,邵公又居之。秦汉魏无其职。晋武以从祖安平王孚为太宰,安平薨,省;咸宁四年又置。或谓本太师之职。避景皇讳,改为太宰。(或谓太宰,周之卿位。)晋武依周置职以尊安平,非避讳也。元兴中,恭帝为太宰,桓玄都督中外,博士徐豁议:"太宰非武官不应都督。"遂从豁议。
《后周书》曰:文帝依《周礼》,建六官,遂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掌邦理,以建邦之六典佐皇帝,理邦国。
《通典》曰:太宰於殷为六太,於周为六卿,亦曰冢宰。周武王时,周公始居之,掌建邦之理。秦、汉、魏并不置。晋初,依《周礼》备三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而以安平献王孚居焉。
仲长统《昌言》曰:冢宰,尧官也,《尚书》曰冢宰。一曰掌邦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统百官,以和邦国,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魏温子升《为上党王穆让太宰表》曰:臣闻策蹇长途,终惭一日之致;悬缕层台,难任千钧之重。固知才弱不可自强,力微难以企及。智小谋大,恐贻折足之忧;才轻任重,惧有绝膑之悔。既虑铄金,固陈匪石。
○总叙三公
《六典》曰: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