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传》曰:楚昭王贞姜者,昭王夫人,齐女也。昭王出游,留夫人渐台,江水大至,遣使者迎夫人,忘持符。夫人曰:王与宫人约,召必以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行。于是使者返取符,未还,台已坏,沉水而死。
又曰:广汉姜诗妻,事姑至孝。姑好饮江水,水去家七里,妻常鸡鸣溯流而汲,值风雪,不时得水,诗责遣之,妻寄食邻家,纺绩以市珍味,使邻母遗姑,诗闻追还,舍侧忽有涌泉出,味如江水。(《华阳国志》又载。)
《论衡》曰:儒书言伍子胥恨吴王,驱水为涛而溺杀。今会稽、钱塘、丹徒江皆立子胥祠,欲止其涛也。
袁山松《宜都记》曰:对西陵南岸有山,其峰孤秀,人自山南上至顶,俯临大江如萦带,视舟船如凫雁。
又曰:大江清浊分流,其水十丈见底,视鱼游如乘空,浅处多五色石。
《新序》曰:禹南济于江,黄龙负舟,舟中人失色,禹仰视天而叹曰:"吾受命于天,死生命也!"龙弭耳而逃。
《吴录》曰:步骘表言,北降人说北多作布囊,欲以盛沙塞大江。吴主曰:"此曹必不敢来,若不如孤言,当以牛千头为君作主人。"后见吕岱,说骘言北欲以囊塞江,辄失笑曰:"此江自开辟以来,宁可以囊塞乎?"
《水经注》曰:昔吴郡太守张公直,自九江守征还,道由庐山,子女观祠女戏庙像,其妻夜梦神人致聘,觉言于夫,至明恐怖,遽发船引中流而不行。妻曰:"爱一女而合门受祸也。"公直不忍,遂令妻下女于江。其妻布席水上,以其亡兄女代之,而船得进。寻公直知兄女,怒妻曰:"吾何面于当世也!"复下己女於水中,将渡,遥见二女于岸侧,傍有一吏立曰:"吾庐君主簿,敬君之义,悉还二女。"
《风俗通》曰:江,贡也。所出珍物,可贡献也。
《荆州记》云:江出岷山,其源若瓮口,可以滥觞,在益州建宁漏江县,潜行地底数里至楚都,遂广十里。
《傅子》曰:江海所以能百谷王者,以其不逆之;苟有所逆,众流不至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