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志·卷一百十八

更新时间:2021-03-03 12:15:47

  职官五内务府

  内务府行宫园囿、御船处等、官学、武英殿修书处 上驷院 武备院奉宸苑 盛京内务府 宦官

  内务府总管大臣,无员限。满洲大臣内特简。初制从二品。乾隆十四年定正二品。其属:堂郎中,主事,各一人。笔帖式三十有六人。广储司总管六库郎中四人。内二人由各部员司兼摄。银、皮、磁、缎、衣、茶六库郎中四人。银库二人,兼司皮、磁二库。缎库二人,兼司衣、茶二库。员外郎十有八人。库各二人,兼摄各一人。六品司库六人,库各一人。八品司匠六人,银、磁、衣三库各二人。副司库十有二人,库使八十人。俱无品级。织造,苏州,杭州各一人,司员内奏简。六品司库各一人,库使、笔帖式各二人。会稽、掌礼、都虞、慎刑、营造、庆丰六司,郎中十有二人,司各二人。员外郎三十有二人。会稽、都虞、庆丰各五人,掌礼、营造各六人,慎刑四人。主事各一人。催长二十有三人,广储八人,会稽五人,都虞四人,掌礼、慎刑、营造各二人。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副催长十有三人,广储、都虞各四人,会稽三人,掌礼、慎刑、营造各二人。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委署催长一人,司匠二人。俱无品级。营造司置。钱粮衙门亦曰管理三旗银两处。郎中一人,员外郎四人,催长、副催长各三人。俱九品。司俎官四人,正六品。读祝官四人,学习三人。赞礼郎十有三人,学习四人。俱六品衔食七品俸。八品催长一人,果房掌果、副掌果各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催长一人。俱九品。自司俎以下隶掌礼司。木、铁、房、器、薪、炭六库库掌,副库掌,各三人。库守五十有五人。木、房二库各十有一人,炭库八人,铁库四人,器、薪二库、圆明园薪炭库各七人。无品级。铁作、漆作司匠,八品衔。委署司匠,俱各一人。爆作库掌、副库掌各一人。俱未入流。隶营造司。牛羊群牧值年委署主事一人。六品衔食笔帖式原俸。隶庆丰司。官房租库库掌一人,库守三人。内管领掌关防一人,郎中充。协理二人。员外郎充。内管领、初制正五品。道光三十五年改从五品。副内管领正六品。各三十人。库掌十有五人,菜库六人,车库五人,酒、醋、房、器库各二人。仓长十有三人。官三仓六人,外饽饽房三人,内饽饽房、器仓、糖仓、米仓各一人。俱无品级。养心殿造办处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六品库掌六人,副库掌十人,八品催长十有四人。其兼辖者:圆明园活计处副库掌四人,副司匠九人。俱无品级。中正殿员外郎、副内管领三十额内题补。各二人,无品级催长一人。宁寿宫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武英殿修书处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六品库掌、委署主事各一人,七品衔库掌二人。御书处正监造司库六品衔食七品俸。一人,副监造库掌六品衔食八品俸。二人,七品衔副库掌六人。茶膳房一、二、三等侍卫,一等三品,二等四品,三等五品。尚膳正各三人,四品。尚茶正各二人,四品。尚膳副、尚茶副、俱五品。主事俱各一人。膳上侍卫十有三人,茶上侍卫八人,俱六品。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承应长十有三人,庖长八人,库掌五人,库守十有六人。承应长以下,给虚衔金顶。御药房初以总管首领太监管理。康熙三十年始来隶。主事一人,七品衔库掌二人,委署主事、催长各一人。火药库库掌二人。各处笔帖式二百有七人。自养心殿以下,并简大臣领之,与内府大臣同为内廷右职。其兼摄者:升平署、官房租库、牺牲所司员各二人。保和、太和、中和三殿司员、内管领各一人。寿康宫、慈宁宫花园司员各二人。御药房内管领一人,副内管领二人。总理工程处司员无恒额。查覈房、督催房、汇稿处,并遴司员分涖其事。

  总管大臣掌内府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堂郎中、主事掌文职铨选,章奏文移。广储掌六库出纳,织造、织染局隶之。会稽掌本府出纳,凡果园地亩、户口徭役,岁终会覈以闻。掌礼掌本府祭祀与其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果园赋税。都虞掌武职铨选,稽覈俸饟恩血阝,珠轩岁纳,佃渔岁输,并定其额以供。慎刑掌本府刑名,依律拟罪,重谳移三法司会讯题结;番役处隶之。营造掌本府缮修,庀材饬工,帅六库三作以供令。庆丰掌牛羊群牧,嘉荐牺牲。钱粮衙门掌三旗庄赋,治其赏罚与其优血阝。内管领处掌承应中宫差务,并稽官三仓物用、恩丰仓饩米。官房租库掌收房税。养心殿造办处掌制造器用。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雍和、宁寿两宫司员掌陈设氾埽,兼稽宫监勤惰。御书处掌镌摹御书。御茶膳房掌供饮食。御药房掌合丸散。牺牲所掌牧养黝牛。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凡遇工程,简勘估大臣、承修大臣,事毕简查验大臣。

  初制,设内务府,以旧属司其事。入关后,明三十二卫人附之,设内管领处,置内管领八人。顺治三年增四人,十一年增八人,分隶三旗。康熙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设茶饭处,置总领各三人,饭上人三十有五人,茶上人十有七人,康熙二十年置饭上人委署总领一人。雍正元年定总领授二等侍卫;饭上人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茶上人三等侍卫三人,蓝翎侍卫四人;复置茶房侍卫内委署总领一人。乾隆八年定三等侍卫内各授一等侍卫一人。十五年改饭房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膳正、尚茶正,副总领为尚膳副、尚茶副。承应长十人,康熙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庖长三人,康熙五十六年增六人,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二人。及苏州、江宁、杭州织造官。光绪三十年省江宁一人。顺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衣、尚膳、尚宝、司设八监,尚方、惜薪、钟鼓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并三旗牛羊群牧处,置员外郎六人。管理牛只、羊只各三人。康熙二十三年各增二人。乾隆十四年省入宁寿宫一人。咸丰三年省入慎刑司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明年,改尚方司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一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六十一年省一人。光绪三十年省四人。催总一人。雍正二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更名催长。下同。十三年,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为司。时犹旧臣、寺臣兼用也。十七年,改礼仪监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八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赞礼郎十有二人,雍正五年增五人。司胙官四人,康熙三十七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改“胙”为“俎”。光绪三十年省一人。喇嘛唪经处催总一人。乾隆三十三省。改内官监为宣徽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二十八年省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乾隆四十年改隶宁寿宫一人。员外郎六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催总八人。康熙间屡有增损。嘉庆十一年定留顶戴催长五人。十八年,御用监设银、皮、缎、衣四库,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八人,库使四十人。康熙九年增二十人,十四年增二十有四人,明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增十有二人。乾隆十二年升十二人为副司库。

  康熙元年,诛内监吴良辅辈,复以三旗包衣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六十一年省一人。催总四人。并改惜薪司为内工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十六年增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二人。无品级库掌十有二人,三十五年增二人。雍正三年增三人,明年增一人。复增置库守、内副库掌八人。寻又改为库掌、副库掌各十有二人,炮作库掌、副库掌各一人。八品催总一人,雍正四年增。无品级。催总一人,复於领催内增委署三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委署催总为委署司匠。库守五十有九人。三十五年增八人。并置总管大臣,兼以公卿,无专员。三年,置钱粮衙门员外郎六人。咸丰二年省入慎刑司四人。九年,四库各置六品司库二人。十二年,置御药房库掌二人。明年,总管大臣兼辖内三院。十六年,置堂主事一人。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省牛羊群牧处入之。置掌果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二十三年,又分掌仪司立庆丰司,置郎中二人。乾隆四十年省入宁寿宫一人。五十七年复增一人。是为七司。至是奄宦之权悉归於府矣。是岁置内副管领二十人。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二十五年,茶饭房设乾肉库,置库掌一人。三十年增一人,五十八年增二人。雍正五年增一人,十二年增一人。二十八年,广储司设瓷、茶二库,各置员外郎二人,司库二人,六库通旧十有二人。光绪三十年省六人。匠役催总六人,乾隆二年增买办催总二人,二十四年改买办催总为催长,匠役催总为司匠。无品级催总四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副催长。是为六库。明年,改文书馆为武英殿修书处,置监造官六人。雍正二年省,四年复故。乾隆四十七年定正监造为员外郎,副监造为副内管领。御书处监造官四人。四十六年增二人。雍正二年省。八年置一人。乾隆四十七年定监造为司库。二十五年,畅春园设柴炭库,置无品级库掌二人,库守八人。四十二年,置堂郎中一人。授永定河分司齐苏勒,升后未补。四十五年,置掌仪司副掌果二人。六十年,设官房租库,置库掌一人。

  雍正元年,设钱粮衙门,置郎中一人,堂司委署主事十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复故。嘉庆四年增堂上一人。光绪三十年省。留庆丰司一人。明年,设养心殿造办处,置六品库掌四人,乾隆三十年增二人。嘉庆四年增四人。光绪三十年省四人。御书处库掌一人,乾隆四年增二人。四十七年改一人为副监造。稽查御史一人。十一年省。乾隆三年改由都察院派员稽查。三年,置钱粮衙门无品级催总一人。七年增一人。乾隆四年增一人。复於领催内增副催总三人。二十四年改副催长。嘉庆三年留顶戴催长、副催长各三人。四年,置茶饭房主事一人。改都虞司承办鲜鱼归掌仪司,增催总一人。八年增一人。乾隆八年增置承办姜蒜领催、内副催总二人。二十四年更名副催长。十三年,复置坐办堂郎中,省督催所入之。乾隆元年,置钱粮衙门主事一人。四十年改隶宁寿宫。五年,置造办处专管库务官、造办事务官各一人,御药房主事一人。七年,置御书处库掌二人,八年增一人,十五年增一人,四十四年增二人。官房租库委署主事一人。寻省。十二年,六库置委署司库各二人,寻改为副司库。二十三年,改造办处库务事务官为郎中,各置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御药房委署主事一人。二十六年,置总理工程处委署主事一人。后改司员兼管。四十年,置宁寿宫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咸丰六年,增置读祝官四人。故事,内府读祝官咨取太常寺赞礼郎为之,至是始定员缺。宣统元年,避上讳改掌仪司曰掌礼。

  初制,司吏、宣徽、礼仪、尚方诸院,置总理,左、右协理各一人。御用、御马、尚衣、尚膳诸监,置都管,左、右副管各一人。尚宝、惜薪二司,置都知,左、右参知各一人。司设、兵仗二局,置总辖,左、右佐辖各一人。文书馆,置承制,左、右佥承各一人。后俱省。

  东陵所属盘山总管一人。从五品。乾隆二十九年置。内围千总、六品。委署千总七、八品兼用。各七人。外营千总一人,把总七人。分驻盘山、燕郊、白涧、桃花寺、隆福寺、大兴庄、棽髻山。

  西陵所属黄新庄总管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外营把总各四人。分驻黄新庄、半壁店、秋兰村、梁格庄。

  汤泉所属总管一人。康熙五十四年置八品总领。乾隆六年改置。苑丞、六品衔食八品俸。嘉庆十七年置。苑副未入流。各一人。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各六人,外营把总九人。分驻石槽、三家店、密云县、要亭、罗家桥、怀柔县。自盘山以下各千总,俱乾隆间置。

  热河所属总管、康熙四十二年置。乾隆十六年定为本府额外郎中。二十一年改佐领职衔。三十五年给四品职衔。光绪三十年省归都统管。副总管乾隆二十一年置,定为郎中职衔。三十五年增三人,秩定五品,后改苑副。光绪三十年省。各一人。苑丞、乾隆五十四年改苑副置。苑副乾隆三十五年后置三人,四十五年增一人。五十四年改苑丞。嘉庆十八年后,复以千总十人改置。二十年增一人。二十四年定与千总互为转补。自是员额无恒制。道光十八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又省四人。各四人。内围千总十有八人,乾隆九年置。道光十二年省二人,十八年又省二人。委署千总二十有八人。道光九年省七品一人。十八年省七品、八品各十有二人。千总、委署千总分驻两间房、巴克什营、长山峪、王家营、喀喇河屯、钓鱼台、黄土坎、中关、十八里台、汰波洛河屯、张三营、吉尔哈郎园。

  总管以下掌翊卫行宫,稽察陈设。千总以下掌典守器物,稽察内围,董帅氾埽。

  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无员限。特简。其属:郎中、主事各一人,员外郎二人,苑丞六人,六、七品兼用。苑副十有六人,七、八品兼用。委署苑副十有三人。九品衔。银库、器皿库委署库掌一人,库守十有六人,笔帖式十有四人。雍正元年,置总管大臣。有协理事务官,或奏派,或简授,无恒额。明年,置总领六人,乾隆十六年,长春园建成,置六品一人。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增熙春园六品一人。四十六年增春熙院七品一人。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入熙春园。十六年改畅春园七品一人为本园苑副。咸丰十年省六品二人。光绪三十年省六品一人。副总领十有二人。乾隆八年增七品、八品各一人。十六年增长春园七品、八品各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九年增绮春园七品一人。四十五年增春熙院八品一人。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改为本园额缺。十六年复省畅春园八品一人,改为本园额缺。道光二年省畅春园四人入绮春园。咸丰十年省七品二人、八品三人。光绪三十年省七品一人、八品二人。七年,定总领为六品戴蓝翎,后六、七品兼用。副总领七、八品半之。乾隆六年,置委署副总领二人。十六年增五人。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复增九人。嘉庆十六年增二人。咸丰十年省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三人。八年,置主事一人。十四年,置库掌一人,三十八年定为六品,增七品一人。光绪三十年俱省。委署库掌一人,三十二年增一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库守六人。四十六年增十有二人。咸丰十年省二人。二十二年,增置委署主事一人。光绪三十年省。明年,定协理事务郎中、员外郎各一人。道光二年,改畅春园郎中为绮春园郎中,咸丰十年省。并省其员外郎一人,令专司长春园事。

  畅春园总管大臣,无员限。特简。其属:苑丞三人,六、七品兼用。苑副五人,八品。委署苑副六人,九品衔。笔帖式三人。康熙间,置郎中一人,道光二年省入绮春园。八品总领三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二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改授六品一人,七品三人。嘉庆十六年省七品一人。无品级总领十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一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额定十有六人。嘉庆十二年省二人入圆明园。道光二年省四人入绮春园。二十九年,置总管大臣。乾隆三十二年,置八品苑副六人。嘉庆十六年省一人入圆明园。

  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总管大臣,无员限。特简。其属: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苑丞十有七人,颐和园十有一人,静明园、静宜园各三人,并六、七品兼用。苑副二十有三人,颐和园十有三人,静明园六人,静宜园四人,并六、七品兼用。委署苑副七人,静明园三人,静宜园四人,俱九品衔。笔帖式十有四人。乾隆十五年,瓮山命名万寿山,建行宫,改金海为昆明湖。明年更名清漪园。光绪十四年更名颐和园。置八品衔委署总催一人。四十八年升六品苑丞。十六年,置总理大臣兼领静明园、静宜园事,并六品总领一人,十九年增六品二人。二十四年改苑丞。嘉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十年增六品二人。光绪十四年后,移静明园六品四人、七品六人,赓续置为本园员额。三十年省六品、七品二人。七品、八品副总领各二人,十八年增七品六人。二十四年改苑副。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光绪十四年后,移静明园八品八人,赓续置为本园员额。三十年省八品四人。八品催总一人。二十四年改催长。四十六年升六品衔苑丞。四十八年定六品秩。十八年,置委署副总领十有二人。寻省六人。咸丰十年省二人。光绪三十年省四人。二十二年,置员外郎一人,兼司静明园事。二十六年增一人。嘉庆四年,置郎中一人,协理三园事务。明善堂、观妙堂、西爽村并隶之。其园外鉴远堂、藻鉴堂、畅观堂、景明楼、凤凰墩、治镜阁、耕织图,又功德寺,并由大臣遴本处官承其事。玉泉山静明园初为澄心园,康熙三十一年更名。置无品级总领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八年定秩七品。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六品一人。嘉庆四年增六品一人,明年又增六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七品一人。光绪十三年增六品四人,七品六人。后省入颐和园。副总领二人。康熙三十年增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九年省入静宜园一人。十八年定秩八品。二十四年增八品一人,改为苑副。三十四年增八品二人。嘉庆五年增置七品二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一人。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光绪十三年增八品八人。后省入颐和园。乾隆二十四年,置委署副总领二人。三十四年增二人。嘉庆五年增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静宜园初为香山行宫。乾隆十二年更名。乾隆九年,置员外郎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副总领二人。二十四年改苑副。十年,置八品总领一人,十二年增一人。十六年定秩七品,复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七品一人。四十六年增宗镜大昭庙六品一人。嘉庆四年增七品二人;寻又增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六品一人,七品二人。无品级副总领一人。十二年增一人。十六年定秩八品,复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四年增八品一人。四十六年增宗镜大昭庙七品一人。四十八年增普觉寺七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三人。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二十六年,置委署苑副六人。三十四年增二人。四十年增二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四人。咸丰十年省二人。

  御船处统领大臣,无员限。兼管司员一人,笔帖式二人,八品司匠一人,八品水手催长四人,八品网户催长二人。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设御舟处,置统领大臣以次各官。明年,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三十一年增一人。八品网户催总一人。嘉庆四年增一人。二十四年,改催总为催长。

  管理养鹰狗处大臣,无员限。养鹰鹞处统领二人。侍卫内拣补。蓝翎侍卫头领、副头领各五人。六品冠戴。养狗处统领二人。蓝翎侍卫头领五人,副头领十人,六品冠戴九人。七品一人。笔帖式六人。初设养狗处及鹰房、鸦鹘房。乾隆十一年改房为处。三十一年裁养鸦鹘处。其员额并入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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