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用数,见天文志,推恒星法,同甲子元法。
紫气用数,乾隆九年甲子天正冬至为法元。癸亥年十一月冬至。
紫气日行一百二十六秒,小馀七二0七七七。
紫气应七宫十七度五十分十四秒五十三微。
推紫气法,求紫气行,与日躔求平行法同。
求宿度,与太阳同。
上一篇:志·卷二十四
下一篇:志·卷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