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太阳实引,同月食。
求太阴实引,同月食。
求实朔,与月食求实望之法同。
求实交周,与月食同。视实交周入食限为有食。自五宫十一度四十五分至六宫六度十四分,又自十一宫二十三度四十六分至初宫十八度十五分,为实朔可食限。
求太阳黄赤道实经度,同月食。
求实朔用时,同月食求实望用时。实朔用时,在日出前或日入后。五刻以外,则在夜,不必算。
求食甚用时,与月食求食甚时刻法同。
求用时春秋分距午赤道度,以太阳赤道经度减三宫,不足减者,加十二宫减之。为太阳距春分后赤道度。又以食甚用时变为赤道度,加减半周,过半周者减去半周,不及半周者加半周。为太阳距午正赤道度。两数相加,满全周去之。其数不过象限者,为春分距午西赤道度。过一象限者,与半周相减,馀为秋分距午东赤道度。过二象限者,则减去二象限,馀为秋分距午西赤道度。过三象限者,与全周相减,馀为春分距午东赤道度。
求用时春秋分距午黄道度,以黄赤大距之馀弦为一率,本天半径为二率,春秋分距午赤道度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得用时春秋分距午黄道度。
求用时正午黄赤距纬,以本天半径为一率,黄赤大距之正弦为二率,距午黄道度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用时正午黄赤距纬。
求用时黄道与子午圈交角,以距午黄道度之正弦为一率,距午赤道度之正弦为二率,本天半径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用时黄道与子午圈交角。
求用时正午黄道宫度,置用时春秋分距午黄道度,春分加减三宫。午西加三宫,午东与三宫相减。秋分加减九宫,午西加九宫,午东与九宫相减。得用时正午黄道宫度。
求用时正午黄道高,置赤道高度,北极高度减象限之馀。以正午黄赤距纬加减之,黄道三宫至八宫加,九宫至二宫减。即得。
求用时黄平象限距午,以黄道子午圈交角之馀弦为一率,本天半径为二率,正午黄道高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得度分。与九十度相减,馀为黄平象限距午之度分。
求用时黄平象限宫度,以黄平象限距午度分与正午黄道宫度相加减,正午黄道宫度初宫至五宫为加,六宫至十一宫为减,若正午黄道高过九十度,则反其加减。即得。
求用时月距限,以太阳黄道经度与用时黄平象限宫度相减,馀为月距限度,随视其距限之东西。太阳黄道经度大於黄平象限宫度者为限东,小者为限西。
求用时限距地高,以本天半径为一率,黄道子午圈交角之正弦为二率,正午黄道高之馀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得限距地高。
求用时太阴高弧,以本天半径为一率,限距地高之正弦为二率,月距限之馀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太阴高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