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一百一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06:33:03

  稹文友与白居易最善。后进之士,最重庞严,言其文体类己,保荐之。

  庞严者,寿春人。父景昭。严元和中登进士第,长庆元年应制举贤良方正、能 直言极谏科,策入三等,冠制科之首。是月,拜左拾遗。聪敏绝人,文章峭丽。翰 林学士元稹、李绅颇知之。明年二月,召入翰林为学士。转左补阙,再迁驾部郎中、 知制诰。严与右拾遗蒋防俱为稹、绅保荐,至谏官内职。

  四年,昭愍即位,李绅为宰相李逢吉所排,贬端州司马。严坐累,出为江州刺 史。给事中于敖素与严善,制既下,敖封还,时人凛然相顾曰:“于给事犯宰相怒 而为知己,不亦危乎!”及覆制出,乃知敖驳制书贬严太轻,中外无不嗤诮,以为 口实。初李绅谪官,朝官皆贺逢吉,唯右拾遗吴思不贺。逢吉怒,改为殿中侍御史, 充入蕃告哀使。严复入为库部郎中。

  太和二年二月,上试制举人,命严与左散骑常侍冯宿、太常少卿贾餗为试官, 以裴休为甲等制科之首。有应直言极谏举人刘蕡,条对激切,凡数千言。不中选, 人咸以为屈。其所对策,大行于时,登科者有请以身名授蕡者。严再迁太常少卿。

  五年,权知京兆尹,以强干不避权豪称,然无士君子之检操,贪势嗜利。因醉 而卒。

  白居易,字乐天,太原人。北齐五兵尚书建之仍孙。建生士通,皇朝利州都督。 士通生志善,尚衣奉御。志善生温,检校都官郎中。温生锽,历酸枣、巩二县令。 锽生季庚,建中初为彭城令。时李正己据河南十余州叛。正己宗人洧为徐州刺史, 季庚说洧以彭门归国,因授朝散大夫、大理少卿、徐州别驾,赐绯鱼袋,兼徐泗观 察判官。历衢州、襄州别驾。自锽至季庚,世敦儒业,皆以明经出身。季庚生居易。 初,建立功于高齐,赐田于韩城,子孙家焉,遂移籍同州。至温徙于下邽,今为下 邽人焉。

  居易幼聪慧绝人,襟怀宏放。年十五六时,袖文一编,投著作郎吴人顾况。况 能文,而性浮薄,后进文章无可意者。览居易文,不觉迎门礼遇,曰:“吾谓斯文 遂绝,复得吾子矣。”

  贞元十四年,始以进士就试,礼部侍郎高郢擢升甲科,吏部判入等,授秘书省 校书郎。元和元年四月,宪宗策试制举人,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入第四等, 授盩厔县慰、集贤校理。

  居易文辞富艳,尤精于诗笔。自雠校至结绶畿甸,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 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闻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 渴闻谠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三年五月,拜左拾遗。居易自以逢好文 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拜命之日,献疏言事曰:

  蒙恩授臣左拾遗,依前翰林学士,已与崔群同状陈谢。但言忝冒,未吐衷诚。 今再渎宸严,伏惟重赐详览。臣谨按《六典》,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 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其选甚重,其秩甚卑,所以 然者,抑有由也。大凡人之情,位高则惜其位,身贵则爱其身;惜位则偷合而不言, 爱身则苟容而不谏,此必然之理也。故拾遗之置,所以卑其秩者,使位未足惜,身 未足爱也。所以重其选者,使下不忍负心,上不忍负恩也。夫位不足惜,恩不忍负, 然后能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 本意也。由是而言,岂小臣愚劣暗懦所宜居之哉?

  况臣本乡校竖儒,府县走吏,委心泥滓,绝望烟霄。岂意圣慈,擢居近职,每 宴饮无不先预,每庆赐无不先沾,中厩之马代其劳,内厨之膳给其食。朝惭夕惕, 已逾半年,尘旷渐深,忧愧弥剧。未申微效,又擢清班。臣所以授官已来仅经十日, 食不知味,寝不遑安。唯思粉身以答殊宠,但未获粉身之所耳。

  今陛下肇临皇极,初受鸿名,夙夜忧勤,以求致理。每施一政、举一事,无不 合于道、便于时者。万一事有不便于时者,陛下岂不欲闻之乎?万一政有不合于道 者,陛下岂不欲知之乎?倘陛下言动之际,诏令之间,小有阙遗,稍关损益,臣必 密陈所见,潜献所闻,但在圣心裁断而已。臣又职在禁中,不同外司,欲竭愚诚, 合先陈露。伏希天鉴,深察赤诚。

  居易与河南元稹相善,同年登制举,交情隆厚。稹自监察御史谪为江陵府士曹 掾,翰林学士李绛、崔群上前面论稹无罪,居易累疏切谏曰:

  臣昨缘元稹左降,频已奏闻。臣内察事情,外听众议,元稹左降有不可者三。 何者?元稹守官正直,人所共知。自授御史已来,举奏不避权势,只如奏李佐公等 事,多是朝廷亲情。人谁无私,因以挟恨,或假公议,将报私嫌,遂使诬谤之声, 上闻天听。臣恐元稹左降已后,凡在位者,每欲举职,必先以稹为诫,无人肯为陛 下当官守法,无人肯为陛下嫉恶绳愆。内外权贵亲党,纵有大过大罪者,必相容隐 而已,陛下从此无由得知。此其不可者一也。

  昨元稹所追勘房式之事,心虽徇公,事稍过当。既从重罚,足以惩违,况经谢 恩,旋又左降。虽引前事以为责辞,然外议喧喧,皆以为稹与中使刘士元争,因 此获罪。至于争事理,已具前状奏陈。况闻士元蹋破驿门,夺将鞍马,仍索弓箭, 吓辱朝官,承前已来,未有此事。今中官有罪,未闻处置;御史无过,却先贬官。 远近闻知,实损圣德。臣恐从今已后,中官出使,纵暴益甚;朝官受辱,必不敢言。 纵有被凌辱殴打者,亦以元稹为戒,但吞声而已。陛下从此无由得闻。此其不可二 也。

  臣又访闻元稹自去年已来,举奏严砺在东川日枉法,没入平人资产八十余家; 又奏王沼违法给券,令监军押柩及家口入驿;又奏裴玢违敕征百姓草;又奏韩皋使 军将封杖打杀县令。如此之事,前后甚多,属朝廷法行,悉有惩罚。计天下方镇, 皆怒元稹守官。今贬为江陵判司,即是送与方镇,从此方便报怨,朝廷何由得知? 臣伏闻德宗时有崔善贞者,告李锜必反,德宗不信,送与李锜,锜掘坑炽火,烧杀 善贞。曾未数年,李锜果反,至今天下为之痛心。臣恐元稹贬官,方镇有过,无人 敢言,陛下无由得知不法之事。此其不可者三也。

  若无此三不可,假如朝廷误左降一御史,盖是小事,臣安敢烦渎圣听,至于再 三!诚以所损者深,所关者大,以此思虑,敢不极言!

  疏入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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