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志·卷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06:17:40

  是月二十四日,礼仪使杜黄裳奏曰:“顺宗皇帝神主已升祔太庙,告祧之后, 即合递迁。中宗皇帝神主,今在三昭三穆之外,准礼合迁于太庙从西第一夹室,每 至禘祫之日,合食如常。”于是祧中宗神主于西夹室,祔顺宗神主焉。

  有司先是以山陵将毕,议迁庙之礼。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当百代不迁之位。 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武对曰:“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时春秋已壮矣。 及母后篡夺,神器潜移。其后赖张柬之等同谋,国祚再复。此盖同于反正,恐不得 号为中兴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复之,谓之中兴,汉光武、晋元帝是也。自我失 之,因人复之,晋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为不迁之主 也。”有司又云:“五王有再安社稷之功,今若迁中宗庙,则五王永绝配享之例。” 武曰:凡配享功臣,每至禘祫年方合食太庙,居常即无享礼。今迁中宗神主,而禘 祫之年,毁庙之主并陈于太庙,此同五王配食,与前时如一也。”有司不能答。

  十五年四月,礼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谥曰圣神章武孝皇帝,庙号宪宗。先 是,河南节度使李夷简上议曰:“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戡翦寇逆,累有 武功,庙号合称祖。陛下正当决在宸断,无信龌龊书生也。”遂诏下公卿与礼官议 其可否。太常博士王彦威奏议:“大行庙号,不宜称祖,宜称宗。”从之。其月, 礼部奏:“准贞观故事,迁庙之主,藏于夹室西壁南北三间。第一间代祖室,第二 间高宗室,第三间中宗室。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迁有期,夹室西壁三室外, 无置室处。准《江都集礼》:‘古者迁庙之主,藏于太室北壁之中。’今请于夹室 北壁,以西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制从之。

  长庆四年正月,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 之庙而七。’《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则知天子上 祭七庙,典籍通规。祖功宗德,不在其数。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 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代隋为唐,义同 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其下三昭三穆,谓 之亲庙,四时常飨,自如礼文。今以新主入庙,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 尽之祖,虽有功德,礼合祧迁,禘祫之岁,则从合食。”制从之。

  开成五年,礼仪使奏:“谨按天子七庙,祖功宗德,不在其中。国朝制度,太 庙九室。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迁。 今文宗元圣昭献皇帝升祔有时,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亲尽之祖,礼合祧迁,每至禘 祫,合食如常。”从之。

  会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载诞之日,展承颜之敬,太皇太后谓朕曰: ‘天子之孝,莫大于丕承;人伦之义,莫大于嗣续。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厌代已久, 星霜屡迁,祢宫旷合食之礼,惟帝深濡露之感。宣懿皇太后,长庆之际,德冠后宫, 夙表沙麓之祥,实茂河洲之范。先朝恩礼之厚,中壶莫偕。况诞我圣君,缵承昌运, 已协华于先帝,方延祚于后昆。思广贻谋,庶弘博爱,爰从旧典,以慰孝思。当以 宣懿皇太后祔太庙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之室。率是彝训,其敬承之。’朕祇奉慈旨, 载深感咽。宜令宣示中外,咸使闻知。”

  会昌六年五月,礼仪使奏:

  武宗昭肃皇帝祔庙,并合祧迁者。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历三 朝。昭穆之位,与承前不同。所可疑者,其事有四:一者,兄弟昭穆同位,不相为 后;二者,已祧之主,复入旧庙;三者,庙数有限,无后之主,则宜出置别庙;四 者,兄弟既不相为后,昭为父道,穆为子道,则昭穆同班,不合异位。

  据《春秋》“文公二年,跻僖公”。何休云:跻,升也,谓西上也。惠公与庄 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当同北面西上。”孔颖达亦引此义释经。又贺循 云:“殷之盘庚,不序阳甲;汉之光武,上继元帝。”晋元帝、简文,皆用此义毁 之,盖以昭穆位同,不可兼毁二庙故也。《尚书》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 且殷家兄弟相及,有至四帝不及祖祢,何容更言七代,于理无矣。二者,今已兄弟 相及,同为一代,矫前之失,则合复祔代宗神主于太庙。或疑已祧之主,不合更入 太庙者。按晋代元、明之时,已迁豫章、颍川矣,及简文即位,乃元帝之子,故复 豫章、颍川二神主于庙。又国朝中宗已祔太庙,至开元四年,乃出置别庙,至十年, 置九庙,而中宗神主复祔太庙。则已迁复入,亦可无疑。三者,庙有定数,无后之 主,出置别庙者。按魏、晋之初多同庙,盖取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之义。自后 晋武所立之庙,虽云七主,而实六代,盖景、文同庙故也。又按鲁立姜嫄、文王之 庙,不计昭穆,以尊尚功德也。晋元帝上继武帝,而惠、怀、愍三帝,时贺循等诸 儒议,以为别立庙,亲远义疏,都邑迁异,于理无嫌也。今以文宗弃代才六七年, 武宗甫迩复土,遽移别庙,不齿祖宗,在于有司,非所宜议。四者,添置庙之室。 按《礼论》,晋太常贺循云:“庙以容主为限,无拘常数。”故晋武帝时,庙有七 主六代。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及成、康、穆三帝,皆至十一室。自后虽迁故 祔新,大抵以七代为准,而不限室数。伏以江左大儒,通赜睹奥,事有明据,固可 施行。今若不行是议,更以迭毁为制,则当上不及高曾未尽之亲,下有忍臣子恩义 之道。

  今备讨古今,参校经史,上请复代宗神主于太庙,以存高曾之亲。下以敬宗、 文宗、武宗同为一代,于太庙东间添置两室,定为九代十一室之制,以全臣子恩敬 之义,庶协大顺之宜,得变礼之正,折古今之纷互,立群疑之杓指。俾因心广孝, 永烛于皇明;昭德事神,无亏于圣代。

  敕曰:“宗庙事重,实资参详。宜令尚书省、两省、御史台四品以上官、大理 卿、京兆尹等集议以闻。”尚书左丞郑涯等奏议曰:“夫礼经垂则,莫重于严配, 必参损益之道,则合典礼之文。况有明征,是资折衷。伏自敬宗、文宗、武宗三朝 嗣位,皆以兄弟,考之前代,理有显据。今谨详礼院所奏,并上稽古文,旁摭史氏, 协于通变,允谓得宜。臣等商议,请依礼官所议。”从之。

  大中三年十一月,制追尊宪宗、顺宗谥号,事下有司。太常博士李稠奏请别造 宪宗、顺宗神主,改题新谥。上疑其事,诏都省集议。右司郎中杨发、都官员外郎 刘彦模等奏:“考寻故事,无别造神主改题之例。”事在《杨发传》。时宰臣奏: “改造改题,并无所据,酌情顺理,题则为宜。况今士族之家,通行此例,虽尊卑 有异,而情理则同。望就神主改题,则为通允。”依之。

  黄巢犯长安,僖宗避狄于成都府。中和元年夏四月,有司请享太祖已下十一室, 诏公卿议其仪。太常卿牛丛与儒者同议其事。或曰:“王者巡狩,以迁庙主行。如 无迁庙之主,则祝奉币帛皮珪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斋车,每舍奠焉。今非巡 狩,是失守宗庙。夫失守宗庙,则当罢宗庙之事。”丛疑之。将作监王俭、太子宾 客李匡乂、虞部员外郎袁皓建议同异。及左丞崔厚为太常卿,遂议立行庙。以玄宗 幸蜀时道宫玄元殿之前,架幄幕为十一室。又无神主,题神版位而行事。达礼者非 之,以为止之可也。明年,乃特造神主以祔行庙。

  光启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僖宗再幸宝鸡。其太庙十一室并祧庙八室及孝明太 皇太后等别庙三室等神主,缘室法物,宗正寺官属奉之随驾鄠县,为贼所劫,神主、 法物皆遗失。三年二月,车驾自兴元还京,以宫室未备,权驻凤翔。礼院奏:皇帝 还宫,先谒太庙。今宗庙焚毁,神主失坠,请准礼例修奉者。礼院献议曰:“按 《春秋》:‘新宫灾,三日哭。’《传》曰:‘新宫,宣公庙也。三日哭,礼也。’ 按《国史》,开元五年正月二日,太庙四室摧毁,时神主皆存,迎奉于太极殿安置, 玄宗素服避正殿。宝应元年,肃宗还京师,以宗庙为贼所焚,于光顺门外设次,向 庙哭。历检故事,不见百官奉慰之仪。然上既素服避殿,百官奉慰,亦合情礼。窃 循故事,比附参详,恐须宗正寺具宗庙焚毁及神主失坠事由奏,皇帝素服避殿,受 慰讫,辍朝三日,下诏委少府监择日依礼新造列圣神主。如此方似合宜。伏缘采栗 须十一月,渐恐迟晚。”修奉使宰相郑延昌具议,中书门下奏曰:“伏以前年冬再 有震惊,俄然巡寺,主司宗祝,迫以苍黄。伏缘移跸凤翔,未敢陈奏。今则将回銮 辂,皆举典章,清庙再营,孝思咸备。伏请降敕,命所司参详典礼修奉。”敕曰: “朕以凉德,祗嗣宝图,不能上承天休,下正人纪,兵革竞兴于宇县,车舆再越于 籓垣,宗庙震惊,烝尝废阙。敬修典礼,倍切哀摧。宜付所司。”又修奉太庙使宰 相郑延昌奏:“太庙大殿十一室、二十三间、十一架,功绩至大,计料支费不少。 兼宗庙制度有数,难为损益。今不审依元料修奉,为复更有商量?请下礼官详议。” 太常博士殷盈孙奏议言:“如依元料,难以速成,况币藏方虚,须资变礼。窃以至 德二年,以新修太庙未成,其新造神主,权于长安殿安置,便行飨告之礼,如同宗 庙之仪,以俟庙成,方为迁祔。今京城除充大内及正衙外,别无殿宇。伏闻先有诏 旨,欲以少府监大权充太庙。其五间,伏缘十一室于五间之中陈设隘狭,请更 接续修建,成十一间,以备十一室荐飨之所。其三太后庙,即于少府监取西南屋三 间,以备三室告飨所。”敕旨从之。

  大顺元年,将行禘祭,有司请以三太后神主祔飨于太庙。三太后者,孝明太皇 太后郑氏,宣宗之母也;恭僖皇太后王氏,敬宗之母也;贞献皇太后萧氏,文宗之 母也。三后之崩,皆作神主,有故不当入太庙。当时礼官建议并置别庙,每年五享, 及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皆于本庙行事,无奉神主入太庙之文。至是乱离之后,旧 章散失,礼院凭《曲台礼》,欲以三太后祔享太庙。博士殷盈孙献议非之,曰:

  臣谨按三太后,宪宗、穆宗之后也。二帝已祔太庙,三后所以立别庙者,不可 入太庙故也。与帝在位,皇后别庙不同。今有司悮用王彦威《曲台礼》,禘别庙太 后于太庙,乖戾之甚。臣窃究事体,有五不可。

  《曲台礼》云:“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祔于祖姑之下。”此乃皇后先崩, 已造神主,夫在帝位,如昭成、肃明、元献、昭德之比。昭成、肃明之崩也,睿宗 在位。元献之崩也,玄宗在位。昭德之崩也,肃宗在位。四后于太庙未有本室,故 创别庙,当为太庙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奉以入飨。其神主但题云“某谥皇后”,明 其后太庙有本室,即当迁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暂立别庙耳。本是太庙合食之祖, 故禘祫乃升,太庙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今恭僖、贞献二太后,皆穆宗之后。恭 僖,会昌四年造神主,合祔穆宗庙室。时穆宗庙已祔武宗母宣懿皇后神主,故为恭 僖别立庙,其神主直题云皇太后,明其终安别庙,不入太庙故也。贞献太后,大中 元年作神主,立别庙,其神主亦题为太后,并与恭僖义同。孝明,咸通五年作神主, 合祔宪宗庙室。宪宗庙已祔穆宗之母懿安皇后,故孝明亦别立庙,是懿宗祖母,故 题其主为太皇太后。与恭僖、贞献亦同,帝在位,后先作神主之例。今以别庙太后 神主,禘祭升享太庙,一不可也。《曲台礼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仪注》云:“内常 侍奉别庙皇后神主,入置于庙庭,赤黄褥位。奏云‘某谥皇后禘祫祔享太庙’,然 后以神主升。”今即须奏云“某谥太皇太后”。且太庙中皇后神主二十一室,今忽 以太皇太后入列于昭穆,二不可也。若但云“某谥皇后”,则与所题都异,神何依 凭?此三不可也。《古今礼要》云:“旧典,周立姜嫄别庙,四时祭荐,及禘祫于 七庙,皆祭。惟不入太祖庙为别配。魏文思甄后,明帝母,庙及寝依姜嫄之庙,四 时及禘皆与诸庙同。”此旧礼明文,得以为证。今以别庙太后禘祫于太庙,四不可 也。所以置别庙太后,以孝明不可与懿安并祔宪宗之室,今禘享乃处懿安于舅姑之 上,此五不可也。

  且祫,合祭也。合犹不入太祖之庙,而况于禘乎?窃以为并皆禘于别庙为宜。 且恭僖、贞献二庙,比在硃阳坊,禘、祫赴太庙,皆须备法驾,典礼甚重,仪卫至 多。咸通之时,累遇大飨,耳目相接,岁代未遥,人皆见闻,事可询访,非敢以臆 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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