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志·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6:17:33

  礼仪四

  武德、贞观之制,神祇大享之外,每岁立春之日,祀青帝于东郊,帝宓羲配, 勾芒、岁星、三辰、七宿从祀。立夏,祀赤帝于南郊,帝神农氏配,祝融、荧惑、 三辰、七宿从祀。季夏土王日,祀黄帝于南郊,帝轩辕配,后土、镇星从祀。立秋, 祀白帝于西郊,帝少昊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从祀。立冬,祀黑帝于北郊, 帝颛顼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从祀。每郊帝及配座,用方色犊各一,笾、豆 各四,簠、簋各二,、俎各一。勾芒已下五星及三辰、七宿,每宿牲用少牢,每 座笾、豆、簠、簋、、俎各一。孟夏之月,龙星见,雩五方上帝于雩坛,五帝配 于上,五官从祀于下。牲用方色犊十,笾豆已下,如郊祭之数。帝喾,祭于顿丘。 唐尧,契配,祭于平阳。虞舜,咎繇配,祭于河东。夏禹,伯益配,祭于安邑。殷 汤,伊尹配,祭于偃师。周文王,太公配,祭于邦。周武王、周公、召公配,祭于 镐。汉高祖,萧何配,祭于长陵。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牲皆用太牢。祀官以当 界州长官,有故,遣上佐行事。

  五岳、四镇、四海、四渎,年别一祭,各以五郊迎气日祭之。东岳岱山,祭于 祇州;东镇沂山,祭于沂州;东海,于莱州;东渎大淮,于唐州。南岳衡山,于衡 州;南镇会稽,于越州;南海,于广州;南渎大江,于益州。中岳嵩山,于洛州。 西岳华山,于华州;西镇吴山,于陇州;西海、西渎大河,于同州。北岳恆山,于 定州;北镇医无闾山,于营州;北海、北渎大济,于洛州。其牲皆用太牢,笾、豆 各四。祀官以当界都督刺史充。

  仲春、仲秋二时戊日,祭太社、太稷,社以勾龙配,稷以后稷配。社、稷各用 太牢一,牲色并黑,笾、豆、簠、簋各二,铏、俎各三。春分,朝日于国城之东; 秋分,夕月于国城之西。各用方色犊一,笾、豆各四,簠、簋、、俎各一。孟春 吉亥,祭帝社于藉田,天子亲耕;季春吉巳,祭先蚕于公桑,皇后亲桑。并用太牢, 笾、豆各九。将蚕日,内侍省预奉移所司所事。诸祭祀卜日,皆先卜上旬;不吉, 次卜中旬、下旬。筮日亦如之。其先蚕一祭,节气若晚,即于节气后取日。立春后 丑,祀风师于国城东北;立夏后申,祀雨师于国城西南;立秋后辰,祀灵星于国城 东南;立冬后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于国城西北。各用羊一,笾、豆各二, 簠、簋各一。季冬晦,堂赠傩,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各用雄鸡一。仲春,祭马祖; 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并于大泽,用刚日。牲各用羊一, 笾、豆各二,簠、簋各一。季冬藏冰,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祭司寒之神于 冰室,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其开冰,加以桃弧棘矢,设于神座。

  季冬寅日,蜡祭百神于南郊。大明、夜明,用犊二,笾、豆各四,簠、簋、、 俎各一。神农氏及伊耆氏,各用少牢一,笾、豆各四,簠、簋、、俎各一。后稷 及五方、十二次、五官、五方田畯、五岳、四镇、四海、四渎以下,方别各用少牢 一,当方不熟者则阙之。其日祭井泉于川泽之下,用羊一。卯日祭社稷于社宫,辰 日腊享于太庙,用牲皆准时祭。井泉用羊二。二十八宿,五方之山林、川泽,五方 之丘陵、坟衍、原隰,五方之鳞、羽、臝、毛、介,五方之水墉、坊、邮表畷,五 方之猫、於菟及龙、麟、硃鸟、白虎、玄武,方别各用少牢一,各座笾、豆、簠、 簋、俎各一。蜡祭凡一百八十七座。当方年谷不登,则阙其祀。蜡祭之日,祭五方 井泉于山泽之下,用羊一,笾、豆各二,簠、簋、及俎各一。蜡之明日,又祭社稷 于社宫,如春秋二仲之礼。

  显庆中,更定笾、豆之数,始一例。大祀笾、豆各十二,中祀各十,小祀各八。

  京师孟夏以后旱,则祈雨,审理冤狱,赈恤穷乏,掩骼埋胔。先祈岳镇、海渎 及诸山川能出云雨,皆于北郊望而告之。又祈社稷,又祈宗庙,每七日皆一祈。不 雨,还从岳渎。旱甚,则大雩,秋分后不雩。初祈后一旬不雨,即徙市,禁屠杀, 断伞扇,造土龙。雨足,则报祀。祈用酒醢,报准常祀,皆有司行事。已齐未祈而 雨,及所经祈者,皆报祀。若霖雨不已,禜京城诸门,门别三日,每日一禜。不止, 乃祈山川、岳镇、海渎;三日不止,祈社稷、宗庙。其州县,禜城门;不止,祈界 内山川及社稷。三禜、一祈,皆准京式,并用酒脯醢。国城门报用少牢,州县城门 用一特牲。

   

  太宗贞观三年正月,亲祭先农,躬御耒耜,藉于千亩之甸。初,晋时南迁,后 魏来自云、朔,中原分裂,又杂以犭熏戎,代历周、隋,此礼久废,而今始行之, 观者莫不骇跃。于是秘书郎岑文本献《藉田颂》以美之。初,议藉田方面所在,给 事中孔颖达曰:“礼,天子藉田于南郊,诸侯于东郊。晋武帝犹于东南。今于城东 置坛,不合古礼。”太宗曰:“礼缘人情,亦何常之有。且《虞书》云‘平秩东作’, 则是尧、舜敬授人时,已在东矣。又乘青辂、推黛耜者,所以顺于春气,故知合在 东方。且朕见居少阳之地,田于东郊,盖其宜矣”于是遂定。自后每岁常令有司行 事。则天时,改藉田坛为先农。神龙元年,礼部尚书祝钦明与礼官等奏曰:“谨按 经典,无先农之文。《礼记·祭法》云:‘王自为立社,曰王社。’先儒以为社在 藉田,《诗》之《载芟篇序》云‘春藉田而祈社稷’是也。永徽年中犹名藉田,垂 拱已后删定,改为先农。先农与社,本是一神,频有改张,以惑人听。其先农坛请 改为帝社坛,以应礼经王社之义。其祭先农既改为帝社坛,仍准令用孟春吉亥祠后 土,以勾龙氏配。”制从之。于是改先农为帝社坛,于坛西立帝稷坛,礼同太社、 太稷,其坛不备方色,所以异于太社也。睿宗太极元年,亲祀先农,躬耕帝藉。礼 毕,大赦,改元。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冬,礼部员外郎王仲丘又上疏请行藉田之礼。二十三年正月, 亲祀神农于东郊,以勾芒配。礼毕,躬御耒耜于千亩之甸。时有司进仪注:“天子 三推,公卿九推,庶人终亩。”玄宗欲重劝耕藉,遂进耕五十余步,尽垅乃止。礼 毕,辇还斋宫,大赦。侍耕、执牛官皆等级赐帛。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又亲往东郊 迎气,祀青帝,以勾芒配,岁星及三辰七宿从祀。其坛本在春明门外,玄宗以祀所 隘狭,始移于浐水之东面,而值望春宫。其坛一成,坛上及四面皆青色。勾芒坛在 东南。岁星已下各为一小坛,在青坛之北。亲祀之时,有瑞雪,坛下侍臣及百僚拜 贺称庆。

  肃宗乾元二年春正月丁丑,将有事于九宫之神,兼行藉田礼。自明凤门出,至 通化门,释軷而入坛,行宿斋于宫。戊寅,礼毕,将耕藉,先至于先农之坛。因阅 耒耜,有雕刻文饰,谓左右曰:“田器,农人执之,在于朴素,岂文饰乎?”乃命 彻之。下诏曰:“古之帝王,临御天下,莫不务农敦本,保俭为先,盖用勤身率下 也。属东耕启候,爰事藉田,将欲劝彼蒸人,所以执兹耒耜。如闻有司所造农器, 妄加雕饰,殊匪典章。况绀辕缥軏,固前王有制,崇奢尚靡,谅为政所疵。靖言思 之,良用叹息,岂朕法尧舜、重茅茨之意耶!其所造雕饰者宜停。仍令有司依农用 常式,即别改造,庶万方黎庶,知朕意焉。”翌日己卯,致祭神农氏,以后稷配享。 肃宗冕而硃纮,躬秉耒耜而九推焉。礼官奏陛下合三推,今过礼。肃宗曰:“朕以 身率下,自当过之,恨不能终于千亩耳。”既而伫立久之,观公卿、诸侯、王公已 下耕毕。

  太宗贞观十四年春正月庚子,命有司读春令,诏百官之长,升太极殿列坐面听 之。开元二十六年,玄宗命太常卿韦绦每月进《月令》一篇。是后每孟月视日,玄 宗御宣政殿,侧置一榻,东面置案,命韦绦坐而读之。诸司官长,亦升殿列座而听 焉。岁余,罢之。乾元元年十二月丙寅立春,肃宗御宣政殿,命太常卿于休烈读春 令。常参官五品已上正员,并升殿预坐而听之。旧仪,岳渎已下,祝版御署讫,北 面再拜。证圣元年,有司上言曰:“伏以天子父天而母地,兄日而姊月,于礼应敬, 故有再拜之仪。谨按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天子无拜公侯之礼,臣愚以为失尊 卑之序。其日月已下,请依旧仪。五岳已下,署而不拜。”制可,从之。

  贞观之礼,无祭先代帝王之文。显庆二年六月,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曰:“谨 案《礼记·祭法》云:‘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 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又:‘尧、舜、禹、汤、文、 武,有功烈于人,及日月星辰,人所瞻仰;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准此,帝王合 与日月同例,常加祭享,义在报功。爰及隋代,并遵斯典。汉高祖祭法无文,但以 前代迄今,多行秦、汉故事。始皇无道,所以弃之。汉祖典章,法垂于后。自隋已 下,亦在祠例。伏惟大唐稽古垂化,网罗前典,唯此一礼,咸秩未申。今请聿遵故 事,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祭唐尧于平阳,以契配;祭虞舜于河东,以咎繇配; 祭夏禹于安邑,以伯益配;祭殷汤于偃师,以伊尹配;祭周文王于邦,以太公配; 祭武王于镐,以周公、召公配;祭汉高祖于长陵,以萧何配。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正月,诏曰:“古圣帝明王、岳渎海镇,用牲牢,余并以酒 脯充奠祀。”二十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明衣绢布,并祀前五日预给。”丁 酉,诏:“自今已后,有大祭,宜差丞相、特进、开府、少保、少傅、尚书、御史 大夫摄行事。”天宝六载正月,诏:“三皇、五帝,于京城置令,丞。”七载五月, 诏:“三皇已前帝王,宜于京城共置庙官。历代帝王肇迹之处,德业可称者,忠臣 义士、孝妇烈女,所在亦置一祠宇。晋阳真人等并追赠,得道升仙处,度道士永修 香火。”九载九月,处士崔昌上《大唐五行应运历》,以王者五十代而一千年,请 国家承周、汉,以周、隋为闰。十一月,敕:“唐承汉后,其周武王、汉高祖同置 一庙并官吏。”十二载九月,以魏、周、隋依旧为三王后,封韩公、介、酅公等, 仍旧五庙。

  天宝六载正月,诏大祭祀骍犊,量减其数。肃宗上元元年闰四月,改元,制以 岁俭,停中小祠享祭。至其年仲秋,复祠文宣于太学。永泰二年,春夏累月亢旱, 诏大臣裴冕等十余人,分祭川渎以祈雨。礼仪使右常侍于休烈请依旧祠风伯、雨师 于国门旧坛,复为中祠,从之。

  高祖武德二年,国子立周公、孔子庙。七年二月己酉,诏“诸州有明一经已上 未被升擢者,本属举送,具以名闻,有司试策,皆加叙用。其吏民子弟,有识性明 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申送,量共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并令置学。”丁酉, 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有学业者,与博士杂相驳难,久之乃罢。

  贞观十四年三月丁丑,太宗幸国子学,亲观释奠。祭酒孔颖达讲《孝经》,太 宗问颖达曰:“夫子门人,曾、闵俱称大孝,而今独为曾说,不为闵说,何耶?” 对曰:“曾孝而全,独为曾能达也。”制旨驳之曰:“朕闻《家语》云:曾皙使曾 参锄瓜,而误断其本,皙怒,援大杖以击其背,手仆地,绝而复苏。孔子闻之,告 门人曰:‘参来勿内。’既而曾子请焉,孔子曰:‘舜之事父母也,使之,常在侧; 欲杀之,乃不得。小棰则受,大杖则走。今参于父,委身以待暴怒,陷父于不义, 不孝莫大焉。’由斯而言,孰愈于闵子骞也?”颖达不能对。太宗又谓侍臣:“诸 儒各生异意,皆非圣人论孝之本旨也。孝者,善事父母,自家刑国,忠于其君,战 陈勇,朋友信,扬名显亲,此之谓孝。具在经典,而论者多离其文,迥出事外,以 此为教,劳而非法,何谓孝之道耶!”二十一年,诏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 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 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甯、贾逵总二十二座,春秋二仲, 行释奠之礼。”初,以儒官自为祭主,直云博士姓名,昭告于先圣。又州县释奠, 亦以博士为主。敬宗等又奏曰:

  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郑注云:“官,谓《诗》、 《书》、《礼》、《乐》之官也。”彼谓四时之学,将习其道,故儒官释奠,各于 其师。既非国学行体,所以不及先圣。至于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 有司典秩,即总祭先圣、先师焉。秦、汉释奠,无文可检。至于魏武,则使太常行 事。自晋、宋已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主祭,全无典实。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 樽俎威仪,盖皆官备,在于臣下,理不合专。况凡在小神,犹皆遣使行礼,释奠既 准中祀,据理必须禀命。今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辞称“皇帝谨遣”, 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州学,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 献。县学,令为初献,丞为亚献,博士既无品秩,请主薄及尉通为终献。若有阙, 并以次差摄。州县释奠,既请各刺史、县令亲献主祭,望准祭社,同给明衣。修附 礼令,以为永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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