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志·卷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06:17:40

  礼仪五

  唐礼:四时各以孟月享太庙,每室用太牢,季冬蜡祭之后,以辰日腊享于太庙, 用牲如时祭。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又时享之日,修七祀于太庙 西门内之道南: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溜则于季夏迎气 日祀之。若品物时新堪进御者,所司先送太常,与尚食相知,简择精好者,以滋味 与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奉荐于太庙,不出神主。仲春荐冰,亦如之。

  武德元年五月,备法驾迎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于太庙,始 享四室。贞观九年,高祖崩,将行迁祔之礼,太宗命有司详议庙制。谏议大夫硃子 奢建议曰:

  按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诸侯亦同五。刘子骏议开七祖,邦君降二。郑司农 踵玄成之辙,王子雍扬国师之波,分涂并驱,各相师祖,咸玩共所习,好同恶异。 遂令历代祧祀,多少参差,优劣去取,曾无画一。《传》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易》云“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岂非别嫌疑,慎微远,防陵僭,尊君卑佐,升 降无舛,所贵礼者,义在兹乎!若使天子诸侯,俱立五庙,便是贱可以同贵,臣可 以滥主,名器无准,冠屦同归,礼亦异数,义将安设?《戴记》又称:礼有以多为 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若天子五庙,才与子男相埒,以多为贵,何所表乎? 愚以为诸侯立高祖以下,并太祖五庙,一国之贵也。天子立高祖以上,并太祖七庙, 四海之尊也。降杀以两,礼之正焉。前史所谓“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其 义也。伏惟圣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严配,大事在斯。宜依七庙,用崇大礼。若 亲尽之外,有王业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后稷,尊为始祖。倘无其例,请三 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虚位。将待七百之祚,递迁方处,庶上依晋、 宋,傍惬人情。

  于是八座奏曰:

  臣闻揖让受终之后,革命创制之君,何尝不崇亲亲之义,笃尊尊之道,虔奉祖 宗,致敬郊庙。自义乖阙里,学灭秦庭,儒雅既丧,经籍湮殄。虽两汉纂修绝业, 魏、晋敦尚斯文,而宗庙制度,典章散逸,习所传而竞偏说,执浅见而起异端。自 昔迄兹,多历年代,语其大略,两家而已。祖郑玄者则陈四庙之制,述王肃者则引 七庙之文,贵贱混而莫辩,是非纷而不定。

  陛下至德自然,孝思罔极,孺慕逾匹夫之志,制作穷圣人之道,诚宜定一代之 宏规,为万世之彝则。臣奉述睿旨,讨论往载,纪七庙者实多,称四祖者盖寡。校 其得失,昭然可见。《春秋谷梁传》及《礼记》、《王制》、《祭法》、《礼器》 《孔子家语》,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尚书》曰: “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至于孙卿、孔安国、刘歆、班彪父子、孔晁、虞喜、干 宝之徒,或学推硕儒,或才称博物,商较今古,咸以为然。故其文曰:“天子三昭 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依斯义,立亲庙六,岂非有国之茂 典,不刊之休烈乎?若使违群经之明文,从累代之疑议,背子雍之笃论,尊康成之 旧学,则天子之礼,下逼于人臣,诸侯之制,上僭于王者,非所谓尊卑有序,名位 不同者也。况复礼由人情,自非天坠,大孝莫重于尊亲,厚本莫先于严配。数尽四 庙,非贵多之道;祀逮七世,得加隆之心。是知德厚者流光,乃可久之高义;德薄 者流卑,实不易之令范。臣等参议,请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其祖宗之制,式 遵旧典。庶承宗之道,兴于理定之辰;尊祖之义,成于孝治之日。

  制从之。于是增修太庙,始崇祔弘农府君及高祖神主,并旧四室为六室。

  二十三年,太宗崩,将行崇祔之礼,礼部尚书许敬宗奏言:“弘农府君庙应迭 毁。谨按旧仪,汉丞相韦玄成以为毁主瘗埋。但万国宗飨,有所从来,一旦瘗埋, 事不允惬。晋博士范宣意欲别立庙宇,奉征西等主安置其中。方之瘗埋,颇叶情理, 事无典故,亦未足依。又议者或言毁主藏于天府,祥瑞所藏,本非斯意。今谨准量, 去祧之外,犹有坛墠,祈祷所及,窃谓合宜。今时庙制,与古不同,共基别室,西 方为首。若在西夹之中,仍处尊位,祈祷则祭,未绝祗享,方诸旧仪,情实可安。 弘农府君庙远亲杀,详据旧章,礼合迭毁。臣等参议,迁奉神主,藏于夹室,本情 笃教,在理为弘。”从之。其年八月庚子,太宗文皇帝神主祔于太庙。

   

  文明元年八月,奉高宗神主祔于太庙中,始迁宣皇帝神主于夹室。垂拱四年正 月,又于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四时享祀,如京庙之仪。别立崇先庙以享 武氏祖考。则天寻又令所司议立崇先庙室数,司礼博士、崇文馆学士周忭希旨,请 立崇先庙为七室,其皇室太庙,减为五室。春官侍郎贾大隐奏曰:“臣窃准秦、汉 皇太后临朝称制,并据礼经正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盖百王不易之义,万代常 行之法,未有越礼违古而擅裁仪注者也。今周悰别引浮议,广述异文,直崇临朝权 仪,不依国家常度,升崇先之庙而七,降国家之庙而五。臣闻皇图广辟,实崇宗社 之尊;帝业弘基,实等山河之固。伏以天步多艰,时逢遏密,代天理物,自古有之。 伏惟皇太后亲承顾托,忧勤黎庶,纳孝慈之请,垂矜抚之怀,实所谓光显大猷,恢 崇圣载。其崇先庙室,合同诸侯之数,国家宗庙,不合辄有移变。臣之愚直,并依 正礼,周忭之请,实乖古仪。”则天由是且止。

  天授二年,则天既革命称帝,于东都改制太庙为七庙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 于太庙。改西京太庙为享德庙,四时唯享高祖已下三室,余四室令所司闭其门,废 其享祀之礼。又改西京崇先庙为崇尊庙,其享祀如太庙之仪。万岁登封元年腊月, 封嵩山回,亲谒太庙。明年七月,又改京崇尊庙,为太庙,仍改太庙署为清庙台, 加官员,崇其班秩。圣历二年四月,又亲祀太庙,曲赦东都城内。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正月,改享德庙依旧为京太庙。五月,迁武氏七庙神主于 西京之崇尊庙,东都创置太庙。太常博士张齐贤建议曰:

  昔孙卿子云:“有天下者事七代,有一国者事五代。”则天子七庙,古今达礼。 故《尚书》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祭法》称“王立七庙,一坛一墠”。王 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莫不尊始封之君谓11111之陈” 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之室。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太祖 者,商之玄王、周之后稷是也。太祖之外,更无始祖。但商自玄王以后,十有四代, 至汤而有天下。周自后稷已后,十有七代,至武王而有天下。其间代数既远,迁庙 亲庙,皆出太祖之后,故得合食有序,尊卑不差。其后汉高祖受命,无始封祖,即 以高皇帝为太祖。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庙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为尊于太祖故 也。魏武创业,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为太祖。其高皇、太皇、外处君等并为属尊,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晋宣创业,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为太祖。其征西、豫章、颍 川、京兆府君等并为属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历兹已降,至于有隋,宗庙之制, 斯礼不改。故宇文氏以文皇帝为太祖,隋室以武元皇帝为太祖。国家诞受在命,累 叶重光。景皇帝始封唐公,实为太祖。中间代数既近,列在三昭三穆之内,故皇家 太庙,唯有六室。其弘农府君、宣、光二帝,尊于太祖,亲尽则迁,不在昭穆合食 之数。

  今皇极再造,孝思匪宁。奉二月二十九日敕:“七室已下,依旧号尊崇。”又 奉三月一日敕:“既立七庙,须尊崇始祖,速令详之”者。伏寻礼经,始祖即是太 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周朝太祖之外,以周文王为始祖,不合礼经。或有引 《白虎通义》云“后稷为始祖、文王为太祖、武王为太宗”,及郑玄注《诗·雍》 序云“太祖谓文王”以为说者。其义不然。何者?彼以礼“王者祖有功,宗有德, 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故谓文王为太祖耳,非袷祭群主合食之太祖。

  今之议者,或有欲立凉武昭王为始祖者,殊为不可。何者?昔在商、周、稷、 珣始封,汤、武之兴,祚由稷、珣,故以稷、珣为太祖,即皇家之景帝是也。凉武 昭王勋业未广,后主失国,土宇不传。景皇始封,实基明命。今乃舍封唐之盛烈, 崇西凉之远构,考之前古,实乖典礼。魏氏不以曹参为太祖,晋氏不以殷王仰为太 祖,宋氏不以楚元王为太祖,齐、梁不以萧何为太祖,陈、隋不以胡公、杨震为太 祖,则皇家安可以凉武昭王为太祖乎?汉之东京,大议郊祀,多以周郊后稷,汉当 郊尧。制上公卿议,议者多同,帝亦然之。杜林正议,独以为“周室之兴,祚由后 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祖宗故事,所宜因循。”竟从林议。又传称,“欲知天 上,事问长人”,以其近之。武德、贞观之时,主圣臣贤,其去凉武昭王盖亦近于 今矣。当时不立者,必不可立故也。今既年代浸远,方复立之,是非三祖二宗之意。 实恐景皇失职而震怒,武昭虚位而不答,非社稷之福也。

  宗庙事重,禘祫礼崇,先王以之观德。或者不知其说,既灌而往,孔子不欲观 之。今朝命惟新,宜应慎礼,祭如神在,理不可诬。请准敕加太庙为七室,享宣皇 帝以备七代,其始祖不合别有尊崇。

  太常博士刘承庆、尹知章又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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