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志·卷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05:33:42

  元和七年春,饥。八年,广州饥。九年春,关内饥。十一年,东都、陈许州饥。

  长庆二年,江淮饥。

  大和四年,河北及太原饥。六年春,剑南饥。九年春,饥,河北尤甚。

  开成四年,温、台、明等州饥。

  大中五年冬,湖南饥。六年夏,淮南饥,海陵、高邮民于官河中漉得异米,号 “圣米”。九年秋,淮南饥。

  咸通三年夏,淮南、河南饥。九年秋,江左及关内饥,东都尤甚。

  乾符三年春,京师饥。

  中和二年,关内大饥。四年,关内大饥,人相食。

  光启二年二月,荆、襄大饥,米斗三千钱,人相食。三年,扬州大饥,米斗万 钱。

  大顺二年春,淮南大饥。

  天祐元年十月,京师大饥。

  ○常风

  武德二年十二月壬子,大风拔木。《易》巽为风,“重巽以申命”。其及物也, 象人君诰命,其鼓动于天地间,有时飞沙扬尘,怒也,发屋拔木者,怒甚也。其占: “大臣专恣而气盛,众逆同志,君行蒙暗,施于事则皆伤害,故常风。”又“飘风 入宫阙,一日再三,若风声如雷触地而起,为兵将兴。”

  贞观十四年六月乙酉,大风拔木。

  咸亨四年八月己酉,大风落太庙鸱尾。

  永隆二年七月,雍州大风害稼。

  弘道元年十二月壬午晦,宋州大风拔木。

  嗣圣元年四月丁巳,宁州大风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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