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志·卷十四·车服

更新时间:2021-03-03 05:32:33

  翟衣者,内命妇受册、从蚕、朝会,外命妇嫁及受册、从蚕、大朝会之服也。 青质,绣翟,编次于衣及裳,重为九等。青纱中单,黼领,硃縠褾、襈、裾,蔽膝 随裳色,以緅为领缘,加文绣,重雉为章二等。大带随衣色,以青衣,革带,青韈, 舄,佩,绶,两博鬓饰以宝钿。一品翟九等,花钗九树;二品翟八等,花钗八树; 三品翟七等,花钗七树;四品翟六等,花钗六树;五品翟五等,花钗五树。宝钿视 花树之数。

  钿钗礼衣者,内命妇常参、外命妇朝参、辞见、礼会之服也。制同翟衣,加双 佩、小绶,去舄,加履。一品九钿,二品八钿,三品七钿,四品六钿,五品五钿。

  礼衣者,六尚、宝林、御女、采女、女官七品以上大事之服也。通用杂色,制 如钿钗礼衣,唯无首饰、佩、绶。

  公服者,常供奉之服也。去中单、蔽膝、大带,九品以上大事、常供奉亦如之。 半袖裙襦者,东宫女史常供奉之服也。公主、王妃佩、绶同诸王。

  花钗礼衣者,亲王纳妃所给之服也。

  大袖连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质,素纱中单,蔽膝、大带、 革带,韈、履同裳色,花钗,覆笄,两博鬓,以金银杂宝饰之。庶人女嫁有花钗, 以金银琉璃涂饰之。连裳,青质,青衣,革带,韈、履同裳色。

  妇人燕服视夫。百官女嫁、庙见摄母服。五品以上媵降妻一等,妾降媵一等, 六品以下妾降妻一等。

  天子有传国玺及八玺,皆玉为之。神玺以镇中国,藏而不用。受命玺以封禅礼 神,皇帝行玺以报王公书,皇帝之玺以劳王公,皇帝信玺以召王公,天子行玺以报 四夷书,天子之玺以劳四夷,天子信玺以召兵四夷,皆泥封。大朝会则符玺郎进神 玺、受命玺于御座,行幸则合八玺为五舆,函封从于黄钺之内。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及妃,玺皆金为之,藏而不用。太皇太后、 皇太后封令书以宫官印,皇后以内侍省印,皇太子以左春坊印,妃以内坊印。

  初,太宗刻受命玄玺,以白玉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至武 后,改诸玺皆为宝。中宗即位,复为玺。开元六年,复为宝。天宝初,改玺书为宝 书。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

  初,高祖入长安,罢隋竹使符,班银菟符,其后改为铜鱼符,以起军旅、易守 长,京都留守、折冲府、捉兵镇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宫苑总监、牧监皆给之。畿内 则左三右一,畿外则左五右一,左者进内,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复始。宫殿 门、城门,给交鱼符、巡鱼符。左厢、右厢给开门符、闭门符。亦左符进内,右符 监门掌之。蕃国亦给之,雄雌各十二,铭以国名,雄者进内,雌者付其国。朝贡使 各赍其月鱼而至,不合者劾奏。

  传信符者,以给垂阝驿,通制命。皇太子监国给双龙符,左右皆十。两京、北 都留守给麟符,左二十,右十九。东方诸州给青龙符,南方诸州硃雀符,西方诸州 驺虞符,北方诸州玄武符,皆左四右三。左者进内,右者付外。行军所亦给之。

  随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左二右一,左者进内,右者随身。皇太子以 玉契召,勘合乃赴。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其位、姓名。官有贰者加左右,皆 盛以鱼袋,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刻姓名者,去官纳之,不刻者传佩 相付。

  有传符、铜鱼符者,给封符印,发驿、封符及封鱼函用之。有铜鱼而无传符者, 给封函,还符、封函用之。

  天子巡幸,则京师、东都留守给留守印,诸司从行者,给行从印。

  木契符者,以重镇守、慎出纳,畿内左右皆三,畿外左右皆五。皇帝巡幸,太 子监国,有军旅之事则用之,王公征讨皆给焉,左右各十九。太极殿前刻漏所,亦 以左契给之,右以授承天门监门,昼夜勘合,然后鸣鼓。玄武门苑内诸门有唤人木 契,左以进内,右以授监门,有敕召者用之。鱼契所降,皆有敕书。尚书省符,与 左同乃用。

  大将出,赐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旌以绛帛五丈,粉画虎,有铜龙一,首缠绯 幡,紫缣为袋,油囊为表。节,县画木盘三,相去数寸,隅垂赤麻,余与旌同。

  高宗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 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赐鱼。天授二年,改佩鱼皆为龟。其后,三品以上龟袋饰以 金,四品以银,五品以铜。中宗初,罢龟袋,复给以鱼。郡王、嗣王亦佩金鱼袋。 景龙中,令特进佩鱼,散官佩鱼自此始也。然员外、试、检校官,犹不佩鱼。景云 中,诏衣紫者鱼袋以金饰之,衣绯者以银饰之。开元初,附马都尉从五品者假紫、 金鱼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绯、鱼袋,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鱼。中书令 张嘉贞奏,致仕者佩鱼终身,自是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当时服硃 紫、佩鱼者众矣。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志·卷十三·仪卫

下一篇:志·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