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字休奕,北地泥阳人也。祖燮,汉汉阳太守。父干,魏扶风太守。玄少 孤贫,博学善属文,解钟律。性刚劲亮直,不能容人之短。郡上计吏再举孝廉,太 尉辟,皆不就。州举秀才,除郎中,与东海缪施俱以时誉选入著作,撰集魏书。后 参安东、卫军军事,转温令,再迁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所居称职,数上书陈便 宜,多所匡正。五等建,封鹑觚男。武帝为晋王,以玄为散骑常侍。及受禅,进爵 为子,加附马都尉。
帝初即位,广纳直言,开不讳之路,玄及散骑常侍皇甫陶共掌谏职。玄上疏曰: “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 奉,人怀义心。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术相御,而义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术, 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 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陛下圣德,龙兴受禅,弘尧、舜之 化,开正直之路,体夏禹之至俭,综殷周之典文,臣咏叹而已,将又奚言!惟未举 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臣是以犹敢有言。”诏报曰: “举清远有礼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乃使玄草诏进之。玄复上疏曰:
臣闻舜举五臣,无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审得其人也。 不得其人,一日则损不赀,况积日乎!典谟曰“无旷庶官”,言职之不可久废也。 诸有疾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而宠存之,既差而后更用。臣不废职于 朝,国无旷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自士已上子弟,为之立 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 商贾以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分数之法,周备如此。 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 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 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亟定 其制,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 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 皆事业之要务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稼,祚 流后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藉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晏婴齐 之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于农矣。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 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 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夫 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 令而行也。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废也。若 未能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 长者,亦皆归之于农。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 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居不见久,则 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陶之所上,义合古制。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 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然则尊其道 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重其选者,不 妄用非其人也。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书奏,帝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 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 作之,然后主者八坐广共研精。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若不能虚心 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故前诏 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懞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 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 近者孔晁、綦毋皆案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无讳言之忌也。” 俄迁侍中。
初,玄进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与陶争,言喧哗,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 免官。泰始四年,以为御史中丞。时颇有水旱之灾,玄复上疏曰: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能 济之以人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伏惟陛下圣德钦明,时 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祗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 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 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 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 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 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
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征 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谒者, 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时 得遍。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知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可分为五部,使 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不 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 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 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 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其五曰,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 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方, 今烈往,诸胡虽已无恶,必且消弭,然兽心难保,不必其可久安也。若后有动衅, 烈计能制之。惟恐胡虏适困于讨击,便能东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为降,可动复 动。此二郡非烈所制,则恶胡东西有窟穴浮游之地,故复为患,无以禁之也。宜更 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渐以实 边。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
诏曰:“得所陈便宜,言农事得失及水官兴废,又安边御胡政事宽猛之宜,申 省周备,一二具之,此诚为国大本,当今急务也。如所论皆善,深知乃心,广思诸 宜,动静以闻也。”
五年,迁太仆。时比年不登,羌胡扰边,诏公卿会议。玄应对所问,陈事切直, 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转司隶校尉。
献皇后崩于弘训宫,设丧位。旧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其入 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以次坐,不绝席。而谒者以弘训宫为殿内,制玄位在卿下。 玄恚怒,厉声色而责谒者。谒者妄称尚书所处,玄对百僚而骂尚书以下。御史中丞 庾纯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实,坐免官。然玄天性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 或值日暮,捧白简,整簪带,竦踊不寐,坐而待旦。于是贵游慑伏,台阁生风。寻 卒于家,时年六十二,谥曰刚。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 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录, 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玄初作内篇成,子咸以示司空王沈。 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著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墨之 流遁,齐孙、孟于往代。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不见贾生,自以过之,乃今不 及’,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