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十二·元理赋

更新时间:2021-03-03 02:55:24

  五行分四时,五常配五行,自然之理也。

  或盛、或薄、或旺、或多、或混杂。

  而仁义智信,聪明愚鲁,亦各从其类耳。

  遐龄得於中和,夭寿丧於偏枯。

  此又申言人命要禀中和,即前眉寿八字停均之义。

  若太过不及,失於偏枯,安得遐龄之享哉?)

  辰戌克制并冲,必犯刑名。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

  此以下提起地支相冲、相刑言之。

  辰戌魁罡并冲必凶;子卯母子相刑必乱。

  乃冲刑之最重者。余稍轻。

  寅申巳亥为四生之局,纵犯克制、刑冲亦无大害。

  弃印就财明偏正。

  前言大贵者,用财不用印。

  财有偏正,印亦有偏正。正印见财有祸,偏财见印无妨。

  正财不喜见印,偏财不忌见印。同此理也。

  弃干从煞论刚柔。

  前言当权者,用煞不用印。

  煞有刚柔,弃天干而从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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