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十二·元理赋

更新时间:2021-03-03 02:55:24

  能从者,必煞重身柔,而後可从。

  不然,不能从也。

  既从煞,只以煞论,不可再遇身旺相敌,敌则反生祸矣。

  处身僧道之首,用煞反轻。受职台谏之除,偏官得地。

  七煞为极星,又为孤星。

  身煞两强,七煞有制,身弱从煞,皆贵。

  煞多为台谏之官。

  若身旺煞轻,更入清奇,必为增道之首矣。

  岂知大贵者,用财而不用官。

  当权者,用煞而不用印。印赖煞生,官因财旺。

  用财不用官,财生官也。用煞不用印,煞生印也。

  故云印赖煞生,官因财旺,非不用印用官,而专用财煞。

  则官印在其中矣。印赖二句,紧本上文四句,自发明之。

  五行消息,元理可知;四柱推明,用神可见。

  食居先,煞居後,功名两全。

  酉破卯,卯破午,财官双美。

  人之八字,全看用神。如上用煞、用刃、用财,而不用官、用印,其理甚玄,在人消息之耳。

  论煞当要刃,无刃要有制,煞强有制,皆为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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