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本纪·卷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00:02:00

  夏四月甲寅,诏侍从官各举所知二人。乙卯,于阗入贡。丁卯,诏毁吕公著、 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刘挚、范百禄、梁焘、王岩叟景灵西宫绘像。己巳,以 初谒景灵宫,赦天下。乙亥,诏毁刊行《唐鉴》并三苏、秦、黄等文集。戊寅,以 赵挺之为中书侍郎,张商英为尚书左丞,户部尚书吴居厚为尚书右丞,兵部尚书安 惇同知枢密院事。夺王珪赠谥,追毁程颐出身文字,其所著书令监司觉察。

  五月辛巳,以贤妃郑氏为淑妃。癸未,以陈王佖为太师。丙戌,贬曾布为廉州 司户参军。己亥,封子楫为楚国公。丙午,册元符皇后刘氏为太后。六月壬子,册 王氏为皇后。庚申,诏:“元符末上书进士,类多诋讪,令州郡遣入新学,依大学 自讼斋法,候及一年,能革心自新者许将来应举,其不变者当屏之远方。”壬戌, 虑囚。是月,中太一宫火。复湟州。

  秋七月己卯,学士院火。辛巳,以复湟州,进蔡京官三等,蔡卞以下二等。壬 午,白虹贯日。甲申,降德音于熙河兰会路:减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庚寅,曾 肇责授濮州团练副使。辛卯,诏上书进士见充三舍生者罢归。丁酉,诏自今戚里宗 属勿复为执政官,著为令。乙巳,诏责降人子弟毋得任在京及府界差遣。

  八月丁未朔,再论弃湟州罪,贬韩忠彦为磁州团练副使,安焘为祁州团练副使, 范纯礼为静江军节度副使,削蒋之奇秩三等。戊申,张商英罢。辛酉,诏张商英入 元祐党籍。

  九月辛巳,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为婚姻。庚寅,封子枢为吴国公。诏: “上书邪等人,知县以上资序并与外祠,选人不得改官及为县令。”壬辰,置医学。 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宁寺。辛丑,改吏部选人自承直郎至将仕郎七阶。令天下监 司长吏厅各立《元祐奸党碑》。甲辰,诏郡县谨祀社稷。冬十一月庚辰,以元祐学 术政事聚徒传授者,委监司举察,必罚无赦。

  十二月癸亥,祧宣祖皇帝、昭宪皇后。丙寅,诏六曹长贰岁考郎官治状,分三 等以闻。是岁,诸路蝗。纂府蛮杨晟铜、融州杨晟天、邵州黄聪内附。

  三年春正月己卯,安化蛮降。辛巳,诏上书邪等人毋得至京师。戊子,铸当十 大钱。壬辰,增县学弟子员。甲午,赐蔡京子攸进士出身。癸卯,太白昼见。甲辰, 铸九鼎。

  二月丙午,以淑妃郑氏为贵妃。以刊定元丰役法不当,黜钱遹以下九人。丁未, 置漏泽园。己酉,诏王珪、章惇别为一籍,如元祐党。诏自今御后殿,许起居郎、 舍人侍立。壬子,以楚国公楫为开府仪同三司,封南阳郡王。庚申,令天下坑冶金 银复尽输内藏。辛未,雨雹。

  三月辛巳,置文绣院。丁亥,作圜土,以居强盗贷死者。甲午,跻钦成皇后神 主于钦慈皇后之上。辛丑,大内灾。

  夏四月乙巳,以火灾降德音于四京:减囚罪一等,流以下原之。乙卯,复鄯州, 建为陇右都护府。辛酉,徙封楫为乐安郡王。复廓州。乙丑,罢讲议司。己巳,曲 赦陕西。壬申,楫薨。

  五月戊寅,罢开封权知府,置牧、尹、少尹。改定六曹,以吏、户、仪、兵、 刑、工为序,增其员数,仿《唐六典》易胥吏之称。己卯,以复鄯、廓,蔡京为守 司空,封嘉国公。庚辰,许将、赵挺之、吴居厚、安惇、蔡卞各转三官。甲申,改 鄯州为西宁州,仍为陇右节度。辛丑,诏黜守臣进金助修宫庭者。

  六月壬寅朔,图熙宁、元丰功臣于显谟阁。癸酉,以王安石配飨孔子庙。丙午, 增诸州学未立者。壬子,置书、画、算学。占城入贡。戊午,诏重定元祐、元符党 人及上书邪等者合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余并出籍,自今毋得复弹奏。 辛酉,复置太医局。癸亥,虑囚。乙丑,诏内外官毋得越职论事,侥幸奔竞,违者 御史台弹奏。

  秋七月癸酉,以婉仪王氏为德妃。庚辰,诏自今大礼不受尊号,群臣毋上表。 辛卯,行方田法。

  八月庚子,诏诸路知州、通判增入“主管学事”四字。壬寅,大雨,坏民庐舍, 令收瘗死者。甲辰,蔡京上《神宗史》。丙午,许将罢。

  九月乙亥,以赵挺之为门下侍郎,吴居厚为中书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张康国为 尚书左丞,刑部尚书邓洵武为尚书右丞。壬辰,诏诸路州学别置斋舍,以养材武之 士。

  冬十月辛居朔,大雨雹。丁未,贤妃张氏薨。丙辰,命官编类六朝勋臣。戊午, 夏人入泾原,围平夏城,寇镇戎军。庚申,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使王厚言,河西军 节度使赵怀德等出降。己巳,立九庙,复翼祖、宣祖。庚午,贵妃邢氏薨。

  十一月甲戌,幸太学,官论定之士十六人,遂幸辟雍,赐国子司业吴絪、蒋静 四品服,学官推恩有差。丙戌,封子杞为冀国公。丁亥,诏取士并繇学校,罢发解 及省试法,科场如故事。癸巳,更上神宗谥曰体元显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 皇帝,加上哲宗谥曰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甲午,朝献景灵宫。 乙未,飨太庙。丙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赦天下。升兴仁、隆德军为府,还彰信、 昭德旧节。十二月乙巳,升通远军为巩州。戊午,赐陈王佖入朝不趋。是岁,诸路 蝗。出宫女六十二人。广西黎洞杨晟免等内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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