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二
四年春正月庚午朔,改熙河兰会路为熙河兰湟路。丙戌,筑溪哥城。壬辰,诏 察诸路监司贪虐者论其罪。丙申,诏京畿路改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官。蔡卞罢。立 武学法。丁酉,秦凤蕃落献邦、潘、叠三州。以内侍童贯为熙河兰湟、秦凤路经略 安抚制置使。
二月乙巳,筑御谋城。己酉,置亲卫、勋卫、翊卫郎、中郎等官,以勋戚近臣 之兄弟子孙有官者试充。甲寅,以张康国知枢密院事,兵部尚书刘逵同知枢密院事, 吏部尚书何执中为尚书左丞。乙卯,班方田法。庚申,诏西边用兵能招纳羌人者, 与斩级同赏。壬戌,升赵州为庆源军。甲子,雨雹。乙丑,改三卫郎为侍郎。
闰月壬申,复元丰铨试断按法。令州县仿尚书六曹分六案。甲申,置陕西、河 东、河北、京西监,铸当二夹锡铁钱。己丑,御端门,受赵怀德降,授感德军节度 使,封安化郡王。壬辰,曲赦熙河兰湟路。
三月壬寅,置青海马监。甲辰,以赵挺之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丙午,诏 建王口砦为怀远军。庚戌,令吕惠卿致仕。戊午,复银州。乙丑,诏州县属乡聚徒 教授者,非经书、子、史毋习。丁卯,牂牁、夜郎首领以地降。是月,夏人攻塞门 砦。
夏四月辛未,辽遣萧良来,为夏人求还侵地及退兵。戊寅,夏人攻临宗砦。辛 巳,诏诸路走马承受毋得预军政及边事。己丑,夏人寇顺宁砦,鄜延第二副将刘延 庆击破之;复攻湟州北蕃市城,知州辛叔献等击却之。
五月戊申,除党人父兄子弟之禁。壬子,遣林摅报聘于辽。赐张继先号虚静先 生。癸丑,罢转运司检察钩考法。辛酉,命官分部决狱。
六月丙子,复解池盐。占城入贡。丁丑,虑囚。辛巳,罢陕西、河东力役。甲 申,曲赦熙河、陕西、河东、京西路。戊子,赵挺之罢。
秋七月丙申朔,罢三京国子监官,各置司业一员。辛丑,置荧惑坛。置四辅郡, 以颍昌府为南辅,襄邑县为东辅,郑州为西辅,澶州为北辅。甲寅,诏夺元祐辅臣 坟寺。丁巳,还上书流人。户部尚书曾孝广坐钱帛皆阙,出知杭州。
八月戊辰,以德妃王氏为淑妃。庚午,以王、江、古州归顺,置提举溪洞官二 员,改怀远军为平州。丙子,以东辅为拱州。甲申,奠九鼎于九成宫。乙酉,诣宫 酌献。辛卯,赐新乐名《大晟》,置府建官。壬辰,遣刘正夫使辽。
九月己亥,赦天下。乙巳,诏元祐人贬谪者以次徙近地,惟不得至畿辅。诏京 畿、三路保甲并于农隙时教阅。乙卯,赐上舍生三十五人及第。丙辰,诏自今非宰 臣毋得除特进。
冬十月,自七月雨,至是月不止。甲申,以左、右司所编绍圣、元符以来申明 断例班天下,刑名例班刑部、大理司。丁亥,升武冈县为军。戊子,诏上书进士未 获者,限百日自陈免罪。壬辰,日中有黑子。
十一月戊戌,安定郡王世雍薨。丙辰,置诸路提举学事官。己未,章惇卒。十 二月癸酉,升拱州为保庆军。甲申,分平州置允州、格州。是岁,苏、湖、秀三州 水,赐乏食者粟。泰州禾生鲁。
五年春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其长竟天。庚子,复置江、湖、淮、浙常平都仓。 甲辰,以吴居厚为门下侍郎,刘逵为中书侍郎。乙巳,以星变,避殿损膳,诏求直 言阙失。毁《元祐党人碑》。复谪者仕籍,自今言者勿复弹纠。丁未,太白昼见, 赦天下,除党人一切之禁。权罢方田。戊申,诏侍从官奏封事。己酉,罢诸州岁贡 供奉物。庚戌,诏崇宁以来左降者,各以存殁稍复其官,尽还诸徙者。辛亥,御殿 复膳。壬子,罢圜土法。丁巳,罢书、画、算、医四学。壬戌,复书、画、算学。
二月甲子朔,诏监司条奏民间疾苦。丙寅,蔡京罢为开府仪同三司、中太一宫 使。以观文殿大学士赵挺之为特进、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庚午,诏翰林学士、 两省官及馆阁自今并除进士出身人。壬申,省内外冗官,罢医官兼宫观者。蒲甘国 入贡。丁丑,以前后所降御笔手诏模印成册,班之中外。州县不遵奉者,监司按劾, 监司推行不尽者,诸司互察之。
三月丙申,诏星变已消,罢求直言。辛丑,改威德军为石堡砦。封眉州防御使 世福为安定郡王。癸卯,御集英殿策进士。丁未,罢诸州武学。乙卯,废银州为银 川城。丙辰,蔡王似薨。己未,赐礼部奏名进士及第、出身六百七十一人。
夏四月丁丑,停免两浙水灾州郡夏税。
五月丁未,班《纪元历》。辛亥,封子栩为鲁国公。乙卯,罢辟举,尽复元丰 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