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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卷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1-23 16:22:22

  莽又言:「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社者,土也。宗廟,王者所居。稷者,百穀之主,所以奉宗廟,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親祭,自為之主,禮如宗廟。《詩》曰『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禮記》曰『唯祭宗廟社稷,為越紼而行事』。聖漢興,禮儀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後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後稷配食官稷。稷種穀樹。徐州牧歲貢五色土各一鬥。

  莽篡位二年,興神仙事,以方士蘇樂言,起八風台于宮中。台成萬金,作樂其上,順風作液湯。又種五梁禾於殿中,各順色置其方面,先煮鶴髓、毒冒、犀玉二十餘物漬種,計粟斛成一金,言此黃帝穀仙之術也。以樂為黃門郎,令主之。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鳥獸三千餘種。後不能備,乃以雞當鶩雁,犬當麋鹿。數下詔自以當仙,語在其《傳》。

  贊曰:漢興之初,庶事草創,唯一叔孫生略定朝廷之儀。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數世猶未章焉。至於孝文,始以夏郊,而張倉據水德,公孫臣、賈誼更以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為盛,太初改制,而寬、司馬遷等猶從臣、誼之言,服色數度,遂順黃德。彼以五德之傳,從所不勝,秦在水德,故謂漢據土而克之。劉向父子以為帝出於《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後以母傳子,終而複始,自神農、黃帝下曆唐、虞三代而漢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號,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統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間於木、火,與秦同運,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蓋有自然之應,順時宜矣。究觀方士祠官之變,穀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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