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倫為廣德王。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複爵。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鬥受錢。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者一家六屍以上葬錢五千,四屍以上三千,二屍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牛、種、食。又起五裏于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侯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語在《莽傳》。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癢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複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於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安、臨皆為列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