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紀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請宣佈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