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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卷四

更新时间:2021-01-23 16:22:00

【文帝紀第四】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為代王,都中都。十七年秋,高後崩,諸呂謀為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硃虛侯劉章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後紀》、《高五王傳》。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皆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將,習兵事,多謀詐,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血京師,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稱疾無往,以觀其變。」中尉宋昌進曰:「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煩苛,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袒左,為劉氏,畔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党寧能專一邪?內有硃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猶豫未定。蔔之,兆得大橫。占曰:「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代王曰:「寡人固已為王,又何王乎?」蔔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見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還報曰:「信矣,無可疑者。」代王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驂乘,張武等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長安觀變。

  昌至渭橋,丞相已下皆迎。昌還報,代王乃進至渭橋。群臣拜謁稱臣,代王下拜。太尉勃進曰:「願請間。」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璽。代王謝曰:「至邸而議之。」

  閏月己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硃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廟,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稱。願請楚王計宜者,寡人弗敢當。」群臣皆伏,固請。代王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為宜。臣等為宗廟、社稷計,不敢忽。願大王幸聽臣等。臣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辭。」遂即天子位。群臣以次侍。使太僕嬰、東牟侯興居先清宮,奉天子法駕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還坐前殿,下詔曰:「制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

  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見於高廟。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于代。詔曰:「前昌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遣將軍灌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平與太尉勃等謀奪產等軍。硃虛侯章首先捕斬產。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揭奪呂祿印。其益封太尉勃邑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平、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硃虛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十二月,立趙幽王子遂為趙王,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呂氏所奪齊、楚地皆歸之。盡除收帑相坐律令。

  正月,有司請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也。詔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饗也,天下人民未有愜志。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嬗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其安之。」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明於國家之體。吳王于朕,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且千歲,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列侯始受國者亦皆為其國祖。子孫繼嗣,世世不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今釋宜建而更選于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啟最長,敦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竇氏為皇后。」

  詔曰:「方春和時,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為憫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鬥。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匹,絮三斤。賜物及當稟鬻米者,長吏閱視,丞若尉致。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稱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六月,令郡國無來獻。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歡洽。乃修代來功。詔曰:「方大臣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已得保宗廟。以尊昌為衛將軍,其封昌為壯武侯。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戶,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穎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戶,衛尉足等十人四百戶。」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駟鈞為靖郭侯,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二年冬十月,丞相陳平薨。詔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余,各守其地,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違德。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由教訓其民。其令列侯之國,為吏及詔所止者,遣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詔曰:「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災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B04F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職任,務省徭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B050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皆赦之。」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詔曰:「前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已立其太子遂為趙王。遂弟辟強及齊悼惠王子硃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強為河間王,章為城陽王,興居為濟北王。因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

  五月,詔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訞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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