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彗灭,自三月己酉至是日,凡三十三日。
夏,四月,丙午,诏封满济勒噶台为忠王,赐号达尔罕,固辞不受。御史请示天下以劝廉让,从之。
五月,癸丑,禁民间藏军器。
甲子,庆元奉化州山崩,水涌出平地,溺死人甚众。
丙子,帝如上都。
六月,丙申,诏废文宗庙主,迁太皇太后鸿吉哩氏于东安州安置,放雅克特古斯于高丽。
诏曰:“自武宗升遐,太后惑于憸慝,皇考出封云南。英宗遇害,皇考以武宗之嫡,逃居沙漠,宗王大臣同心翊戴,以地近先迎文宗暂总机务。继知天理人伦所在,假让位之各,以宝玺来上,皇考推诚不疑,即立为皇太子,文宗当躬迓之际,乃与其臣伊噜布哈、额勒雅、明埒栋阿等谋为不轨,使我皇考饮恨上宾。归而再御宸极,又私图传子,乃构流言,嫁祸于必巴实皇后,谓朕非明宗之子,遂俾出居遐陬,内怀愧歉,则杀额勒雅以杜口;上天不佑,随降殒罚。叔婶布达实哩,怙其势焰,不立明宗之冢嗣,而立孺稚之弟伊埒哲伯,奄复不年,诸王大臣以贤以长,扶朕践位。赖天之灵,权奸屏黜,尽孝正名,不得复缓,永惟鞠育罔极之恩,忍忘不共戴天之意。既往之罪,不可胜诛,基命太常彻去图卜特穆尔在庙之主,布达实哩削太皇太后之号,徒东安州安置,雅克特克斯放诸高丽。当时贼臣布哈、额勒雅已死,其以明埒栋阿等明正典刑。”
监察御史崔敬言:“文皇获不轨之愆,已撤庙祀,叔母有阶祸之罪,亦削鸿名。尽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帝雅克特古斯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迁,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方明皇上宾,皇弟尚在襁褓,未有知识,义当矜悯。盖武宗视明、文二帝,皆亲子也,陛下与太子,皆嫡孙也。以武皇之心为心,则皆子孙,固无亲疏;以陛下之心为心,未免有彼此之论。臣请以世喻之,常人有百金之产,尚置义田,宗族困厄者,为之教养,不使失所,况皇上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当使一夫一妇无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气之人置之度外,适足贻笑边邦,取辱外国;况蛮夷之心,不可测度,倘生它变,关系非轻,兴言及此,良为寒心!望陛下遣归太后、太子,以全母子之情,尽骨肉之义。天意回,人心悦,则宗社幸甚!”书奏,不报。未几,太后崩于东安州,雅克特古斯于中道遇害。
己亥,秦州成纪县山崩地坼。
庚戌,处州松阳、龙泉二县积雨,水涨入城中,深丈馀,溺死者五百馀人。遂昌县尤甚,平地二丈馀。桃源乡山崩,压死者三百六十馀。
秋,七月,甲寅,诏封微子为仁靖公,箕子为仁献公,比干加封为仁显忠烈公。
戊午,以星文示异,地道失宁,蝗旱相仍,颁罪己诏于天下。
戊寅,命翰林学士承旨腆哈、奎章阁学士库库等删修《大元通制》。
是月,禁色目人勿妻其叔母。
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辛亥,明埒栋阿伏诛。
癸丑,加封汉张飞“武义忠显英烈灵惠助顺王。”
丙寅,诏:“今后有罪者,毋籍其妻女以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