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元纪·元纪十二

更新时间:2021-02-19 06:51:25

  壬子,罢归德府括田。

  乙卯,诏:“凡匿名书辞语重者诛之,轻者流配,首告人赏钞有差,皆籍没其妻子充赏。”

  命御史台、宗正府委官遣发硃清、张宣妻子来京师,仍封籍家赀,拘收其军器、海舶等物。

  丁巳,令枢密院选军士习农业者十人,教军前屯田。

  二月,壬戌,诏中书省汰冗员。中书省自左、右丞相而下,平章政事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定为八府。仍谕枢密院,除出征将帅外,掌署院事者定其员数以闻。

  辛未,以平章政事、上都留守茂巴尔斯、陕西行省平章阿喇卜丹并为中书平章政事,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尚文为中书左丞,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董士珍为中书参知政事;召陈天祥为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

  壬申,诏:“枢密院、宗正府等,自今每事与中书共议,然后奏闻。诸司不得擅奏迁调;官员虽经特用而于例未允者,亦听覆奏。”

  甲戌,减杭州税课提举司冗员。

  己卯,以侍御史都多达为中书省参知政事。

  御史台言:“江浙行省平章阿尔、左丞高翥、安祐、签者张祐等,诡名买盐万五千引,增价转市于人,请遣省、台官按问。”从之。

  命尽除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仍令河南省抚恤流民,赈太原、大同、平滦路饥。

  庚辰,监察御史杜肯构等言右丞相鄂勒哲受硃清、张宣贿赂事,不报。

  壬午,帝语中书省臣曰:“凡有以岁课增羡希求爵赏者,此非掊克于民,何从而出!自今除元额外,勿以增羡作正数。”

  罢江南财赋总管司及提举司。

  禁诸人非奉旨毋得以宝货进献。

  赈真定及保定路饥。

  三月,庚寅,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以郝天挺、达春往江南、江北,石珪往燕南、山东,耶律希逸、刘赓往河东、陕西,特尔托里欢、戎益往两浙、江东,赵仁荣、岳叔谟往河南、湖广,茂巴尔斯、陈英往江西、福建,达实哈雅、刘敏中往山北、辽东,并给二品银印,仍降诏戒饬之。

  江浙行省平章托克托发遣硃清、张宣家属,其家以金珠重赂之,托克托以闻,帝谕之曰:“朕以江南任卿,卿果能尔,真男子事也!其益恪勤乃事。”赐以黄金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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