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元纪·元纪十一

更新时间:2021-02-19 06:51:19

  以翰林王恽、阎复、王构、赵与{票灬}、王之纲、杨文郁、王德渊,集贤王容、宋渤、卢挚、耶律有尚、李泰、郝采、杨麟,皆耆德旧臣,清贫守职,特赐钞二千馀锭。

  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营田司,专主水利。

  以中书右丞张九思为平章政事,与中书省事。

  丁卯,改泉州为泉宁府。

  丙子,帝谕中书省臣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何?其会计以闻。”鄂勒哲言:“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自今敢以节用为请。”帝嘉纳焉,罢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诏:“诸王、驸马毋擅祀岳、镇、海、渎。”

  乙酉,帝如上都。

  罢建康金银铜冶转运司;还淘金户于元籍,岁办金专责有司。

  诏廉访司作成人材以备选举。

  中书平章政事崔彧与御史大夫图齐言:“世祖圣训,凡在籍儒人,皆复其家。今岁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学。宜遵先制,俾廉访司常加勉励。”帝深然之,命彧与博果密、鄂尔根萨里同翰林、集贤议降条例,故有是诏。

  减行省平章为二员。

  丙戌,以梁德珪为中书平章政事,杨炎龙为中书右丞。

  三月,戊子,诏:“僧人犯奸盗、诈伪,听有司专决,轻者与僧官约断,约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万户出征者,其印命副贰掌之,不得付其子弟,违法行事。”

  壬辰,御史台言:“道州路达噜噶齐阿林布哈、总管周克敬,虚申麦熟,不赈饥民,虽经赦宥,宜降职一等。”从之。

  壬子,诏:“加封东镇沂山为‘元德东安王’,南镇会稽山为‘昭德顺应王’,西镇吴山为‘成德永靖王’,北镇医巫闾山为‘贞德广宁王’,岁时与岳渎同祀,著为令。”

  夏,四月,江南、山东、浙江、两淮、燕南属县多蝗。

  帝欲开铁幡竿渠,召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议之,守敬奏山水频年暴下,非大为渠堰,广五七十步不可,时议不尽以为然。守敬尝起水浑莲、浑天漏,大小机轮凡二十有五,皆以刻木为冲牙,转人拨击,上为浑象,点画周天星度,日月二环,斜络其上,象则随天左旋,日月二环各依行度,退而右转。见者服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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