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元纪·元纪十一

更新时间:2021-02-19 06:51:19

  戊辰,增太庙牲,用马。

  丁丑,封高丽国王王昛为“逸寿王”,以其世子謜为高丽国王,从所请也。

  御史台言:“大都路总管赫迪,盗支官钱及受赃,计五千三百缗,准律当杖百七不叙,以故臣予从轻论。”而帝欲止权停其职,中丞崔彧与大夫济尔哈郎执不可。帝曰:“卿等与中书省臣戒之,若后复然,则置死地矣。”已而御史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辞。帝谕之曰:“卿辞退诚是,然勉为朕少留之。”

  戊子,太白经天。

  十二月,戊戌,中书省言:“世祖抚定江南,沿江上下置戍兵三十一翼,今无一二,惧有不虞。”帝曰:“与枢密议之。”

  禁诸王、驸马并权豪毋夺民田,其献田者有刑。

  复立芍陂、洪泽屯田。

  闰月,壬戌,诏:“军户卖田者,由所隶官给文券。”

  甲子,福建平章高兴,言漳州漳浦县大梁山产水晶,请割民百户采之,帝曰:不劳民则可,劳民勿取。”

  奇尔济苏,汪古部人爱布哈之子也。性勇毅,习武事,尤笃于儒术;筑万卷堂,日与诸儒讨论经、史、性理、阴阳、术数,靡不该贯。尚公主,从世祖讨叛王额尔罕有功,帝即位,封高唐王。西北不安,请于帝,愿往平之;再三请,帝乃许。及行,且誓曰:“若不平西北,吾马首不南!”是岁,遇敌于巴牙斯之地,众谓当俊大军毕至,与战未晚,奇尔济苏曰:“大丈夫报国而侍人耶!”即整众鼓噪以进,大败之,擒其将卒百数以献。诏赐世祖所服貂裘、宝鞍及缯锦、介胄、弓矢。

  时初建南郊,翰林国史院检阅官袁桷进十议。曰:“天无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谓之天,作《昊天五帝议》;祭天岁或为九,或为二,作《祭天名数议》;圜丘不见于《五经》,郊不见于《周官》,作《圜丘非郊议》;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议》;三岁一郊,非古也,作《祭天无间岁议》;燔柴见于古经,《周官》以禋祀为天,其义各有旨,作《燔柴泰坛议》;祭天之牛角茧栗,用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郡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当立从祀议》;郊质而尊之义也,明堂文而亲之义也,作《郊明堂礼仪异制议》;郊用辛,鲁礼也,卜不得常为辛,作《郊非辛日议》;北郊不见于《三礼》,尊地而遵北郊,郑玄之说也,作《北郊议》。”礼官推其博,多采用之。桷。庆元人也。

  云南民岁输金银,近中庆城邑户口,则诡称逃亡。甸寨远者,季秋例遣官领兵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所差官必重赂省臣乃得遣,征收金银之数必十加二,而折阅之数又如之。其送迎,馈赆,亦如纳官之数,所遣者又以铜杂银中纳官。云南行省左丞刘正,首疏其弊,给官称,俾土官身诣官输纳,其弊始革。

  时有献西域称法者,左司都事张思明斥其惑众,不用。

  ◎大德二年

  春,正月,壬辰,诏以水旱减郡县田租十分之三,伤甚者尽免之,老病单弱者,差税并免三年。

  禁诸王、公主、驸马受人呈献公私田地及擅招户者。

  辛丑,御史台言:“诸转运司案牍,例以岁终检覆。金谷事繁,稽照难尽,其未终者,宜听宪司于明年检覆。”从之。

  己酉,遣所俘琉球人归,谕其国使之效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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