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元纪·元纪十

更新时间:2021-02-19 06:51:13

  丙子,帝如上都。

  丁丑,以完颜邦义、尼雅斯拉鼎、刘委安妄言朝政,杖之,徒二年,籍其家财之半。

  夏,四月,绛州、黄岩饥,杭州火,并赈之。

  五月,戊辰朔,免两都徭役。

  辛未,安西王遣使来告贫乏,帝语之曰:“世祖以分赍之难,尝有圣训,阿南达亦知之矣。若言贫乏,岂独汝耶!去岁赐钞二十万锭,又给以粮。今与,则诸王以为不均;不与,则汝言人多饥死。其给粮万石,择贫者赈之。”

  甲戌,诏:“民间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满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数乃取。”

  庚辰,土番叛,杀掠阶州军民,遣托克托会诸于特穆尔不花等合兵讨之。

  甲申,禁诸王、驸马招户。

  庚寅,罢四川马湖进独本葱。

  丁酉,诏:“诸行省非奉旨,毋擅调军。”

  是月,太原平晋、献州交河、莫州、醴陵皆水,莫亭、任丘、湖南济州螟。

  六月,己亥,御史台言:“官吏受赂,初既辞伏,继以审核,而有司徇情,致令异辞者,宜加等论罪。”从之。

  诏:“晋王所部衣粮,粮以岁给,衣则三年赐之。”

  丙午,安南遣人招诱叛贼黄胜许,胜许遁入其国。

  甲寅,降《官吏受赃条格》,凡十有三等。南台御史大夫阿喇卜丹言:“立法贵轻重得宜,使民不至易犯。今所降条格,除枉法外,其不枉法者,自二十两以下,罪与受一分者同科,似轻重少偏。”不听。

  丙寅,诏行省、行台:“凡硃清、张宣有所陈列,毋辄止之。”

  是月,大都、真定等路蝗,海南民饥,发粟赈之。

  秋,七月,癸酉,诏:“云南、福建官吏满任者,给驿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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