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五十四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7:06

  国子祭酒李祥言:“去岁寿皇崩,两宫隔绝,中外汹汹,留正弃宰相而去,官僚几欲解散,居丧无主,国命如发。汝愚不畏灭族,决策立陛下,风尘不摇,天下复安,社稷之臣也。奈何无念功至意,使精忠臣节,怫郁黯闇,何以示后世?”知临安府徐谊,素为汝愚所器,凡有政务,多咨访之,谊随副裨助,不避形迹。又尝劝汝愚早退及预防侂胄之奸,侂胄尤怨之。及是与国子博士杨简,亦抗论留汝愚;李沐劾为党,皆斥之。

  时余端礼在枢府,与汝愚同心辅政,汝愚尝曰:“士论未一,非余处恭不能任。”及汝愚被逐,端礼不能救,但长吁而已。处恭,端礼字也。

  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甲午,金以翰林直学士富珠哩子元为右司谏,监察御史田仲礼为左拾遗,翰林修撰布萨额尔克兼右拾遗。谕曰:“国家设置谏官,非取虚名,盖责实效,庶几有所裨益。卿等皆朝廷选擢,宜直言无隐。路鐸左迁,本以它罪,卿等勿以被责,遂畏避不敢言!”

  癸丑,诏侍从、台谏、两省集议江南沿江诸州行铁钱利害。

  夏,四月,丁巳,太府寺丞吕祖俭上封事曰:“陛下初政清明,登用忠良。然曾未逾时,硃熹,老儒也,彭龟年,旧学也,有所论列,则亟许之去。至于李祥,老成笃实,非有偏比,盖众听所共孚者,今又终于斥逐。臣恐自是天下有当言之事,必将相视以为戒,钳口结舌之风一成而未易反,是岂国家之利耶?”又曰:“今之能言之士,其所难非在于得罪君父,而在忤意权势。姑以臣所知者言之:难莫难于论灾异,然言之而不讳者,以其事不关于权势也。若乃御笔之降,庙堂不敢重违,台谏不敢深论,给舍不敢固执,盖以其事关贵幸,深虑乘间激发而重得罪也。故凡劝导人主事从中出者,盖欲假人主之声势以渐窃威权耳。比者闻之道路,左右{执曰}御,于黜陟废置之际,间得闻者,车马辐辏,其门如市,恃权怙宠,摇撼外庭。臣恐事势浸淫,政归幸门,凡所荐进,皆其所私,凡所倾陷,皆其所恶,岂但侧目惮畏,莫敢指言!而阿比顺从,内外表里之患,必将形见。臣因李祥获罪而深言及此者,是岂矫激自取罪戾哉?实以士气颓靡之中,稍忤权臣,则去不旋踵。私忧过计,深虑陛下之势孤,而相与维持宗社者浸寡也。”疏既上,命安置韶州。

  中书舍人邓驿,缴奏祖俭不当罪遣。会楼钥进读吕公著元祐初所上十事,因进曰:“如公著社稷臣,犹将十世宥之,祖俭乃其孙也,今投之岭外,万一即死,陛下有杀言官之名,臣窃惜之。”帝问:“祖俭所言何事?”人始知韶州之贬,不出上意。韩侂胄谓人曰:“复有救祖俭者,当处以新州。众乃不敢言。

  或谓侂胄曰:“自赵丞相去,天下已切齿;今又投祖俭瘴乡,不幸或死,则怨益重,曷若少徙内地?”侂胄后亦悟,改送吉州。

  己未,以余端礼为右丞相,郑侨参知政事,京镗知枢密院事,谢深甫签书枢密院事。

  庚申,太学生杨宏中、周端朝、张道、林仲麟、蒋傅、徐范六人上书曰:“自古国家患乱之由,初非一端,惟小人中伤君子,其祸尤惨。党锢弊汉,朋党乱唐,大率由此。元祐以来,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变。近者谏官李沐论罢赵汝愚,中外咨愤,而沐以为父老欢呼;蒙蔽天听,一至于此。陛下独不念去岁之事乎?人情惊疑,变在朝夕,假非汝愚出死力,定大议,虽有百李沐,罔知攸济。当国家多难,汝愚位枢府,本兵柄,指挥操纵,何向不可!不以此时为利,今上下安妥,乃有异意乎?章颖、李祥、杨简,发于中激,力辩其非,即遭逐斥,六馆之士,拂膺愤怨。李沐自知邪正不两立,思欲尽覆正人以便其私,于是托朋党以罔陛下之听。臣恐君子小人消长之机,于此一判,则靖康已然之验,何堪再见于今日耶?愿陛下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简之非党,灼李沐之回邪,窜沐以谢天下,还祥等以收士心。”疏上,诏宏中等悉送五百里外编管。当时号为“六君子”。傅久居太学,忠鲠有闻,扣阍之事,皆所属稿。

  邓驿言:“国家开设学校,教养士类,德至渥也。自建太学以来,上书言事者无时无之。累朝覆涵,不加之罪,甚者,押归本贯或它州听读而已。绍熙间,有布衣余古,上书狂悖,若以指斥之罪坐之,诚不为过。太上始者震怒,降旨编管;已而臣僚论奏,竟从宽典。陛下今日编管杨宏中六人,若以扇摇国是非之,则未若指斥乘舆之罪大也;以六辈之言,则一夫为至寡也。圣明初政,仁厚播闻;睿断过严,人情震骇。所有录黄,未敢书行。”是日,知临安府钱象祖捕诸生押送贬所。未几,驿罢,出知泉州。

  癸亥,金敕有司以增修曲阜宣圣王庙毕,赐衍圣公以下三献法服及登歌乐一部,仍送太常旧工往教孔氏子弟,以备祭礼。

  甲子,金以尚书左丞乌凌阿愿为平章政事,右丞瓜勒佳衡为尚书左丞。

  戊寅,金以修河防毕工,参知政事胥持国等进阶,赐银币有差。

  庚辰,金以右丞相瓜勒佳清臣为左丞相,监修国史,封密国公;枢密使襄为右丞相,封任国公。迁胥持国为尚书右丞。持国与李淑妃表里,筦擅朝政,士之好利躁进者,争趋走其门。四方为之语曰:“经童作相,监婢为妃。”

  五月,乙未,金判平阳府事镐王永中赐死,并其二子璋、彖。

  初,傅尉希望风旨,过为苛细。永中自以世宗长子,且老矣,动有掣制,情思郁郁,乃表乞间居,不许。及郑王永蹈以谋逆诛,增置诸王司马,球猎游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多禁防之。河东提刑判官巴哩哈,坐私谒永中,杖一百,解职。同知西京留守费摩克斯,坐受永中请托免。

  先是永中舅张汝弼妻高陀幹以诅咒诛,金主疑事在永中,未有以发也。会傅尉奏永中第四子彖,因防禁严密,语涉不道,诏同签大睦亲府事膏、御史中丞孙即康鞫问,并得第二子璋所撰词曲,有不逊语。家奴德格首永中尝与侍妾瑞雪言:“我得天子,子为大王,以尔为妃。”诏遣官覆按,再遣礼部尚书张、兵部尚书乌库哩庆裔覆之。金主谓宰臣曰:“镐王只以语言得罪,与永蹈罪异。”马琪曰:“罪状虽异,人臣无将则一也。”金主又曰:“王何故辄出此言?”瓜勒佳清臣曰:“素有妄想故也。”遂令百官杂议,请论如律。诏赐永中死,鄂兰哈、璋、彖等皆弃市,永中妻子威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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