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四十三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5:47

  是春,以王楫、李大正并为提点坑冶铸钱,于饶、赣州置司,江东、淮南、两浙、潼川、利州路分隶饶州司,江西、湖广、福建分隶赣州司。除潼川府隶路坑冶铜宝系逐路转运司拘催发纳铸钱司外,依旧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司为名。两司行移,连衔按察。

  夏,四月,己巳,金制:“出继子所继财产不及本家者,以所继与本家财产通数均分。”

  庚午,帝谕曰:“忠武军已内教,人材少壮,不减殿前司诸军,武艺亦习熟。”梁克家曰:“人无南北,惟教习而用之如何耳。”帝曰:“然。”

  金主御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词,顾谓太子及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尝暂忘,故时听此词,亦欲令汝辈知之。汝辈自幼惟习汉俗,不知女直纯实之风,至于文字语言或不通晓,是忘本也。汝辈当体朕意,至于子孙,亦当遵朕教诫也。”

  乙丑,起居舍人赵粹中言:“祖宗盛时,储养边帅之才,所以料敌制胜,罕有败阙。请诏宰执、侍从,岁举可充帅任者各一人,被举者赴都堂审察。如委可任,籍姓名闻奏,差充边方帅司及都统司属官或倅贰以储其材,候任满,或升之机幕谋议,入为寺、监、郎曹,出为监司、边郡,俾之习熟边圉利害。它时边帅有阙,即于数内选擢。其资历稍高,入为卿、监、侍从,遇有边事,以备询访,如祖宗时。仍请严诏丁宁,详择其人,勿徇私请;如有显效,亦当推荐贤之赏。如此,十年之后,帅臣不胜用矣。”帝曰:“帅臣自是难得,卿此论甚允。若然,则不待十年,得人多矣”。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癸巳,龚茂良言马驿利害,并及买象事,梁克家等曰:“枢密院见差使臣赵璧往邕州催买。”帝曰:“郊祀大礼,初不系此。其差去使臣可唤回。”

  戊戌,金禁女直人毋得译为汉姓。

  壬寅,金真定尹孟浩卒。

  甲辰,金尚书省奏邓州民范三殴杀人当死,而亲老无侍,金主曰:“在丑不争谓之孝,孝然后能养。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亲之心乎!可论如法。其亲,官与养济。”

  己未,左迪功郎硃熹辞免召命,乞差岳庙。梁克家言硃熹博学有守,而安于静退,屡召不起,执政俱称之。或曰:“熹学问淹该,但泥于所守,差少通耳。”帝曰:“士大夫虽该博,然亦须谙练疏通。如朕在潜邸,但知读书为文。及即位以来,今十有馀年,谙历物情世故,岂止读书为文,须有用乃可耳。硃熹今以疾辞,然安贫乐道,廉退可嘉。特改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熹以求退得进,于义未安,再辞;逾年,乃拜命。

  是月,皇太子免尹临安。

  洪、吉等郡水灾,命赈之。

  六月,己巳,臣僚言:“近年州郡例皆穷匮,不能支吾。言其凋弊之因,有拣汰之军士,有添差之冗员,有指价和籴米之备偿,有纲运水脚钱之糜费,有打造岁计之铁甲,有抛买非泛之军器,有建造寨屋之陪贴,有收买竹木之科敷,有起发拣中厢禁上军、弓手之用度,有教税民兵、保甲之支费;邮传交驰,使者旁午,是皆州郡之蠹,所以致阙乏之繇也。陛下灼见其弊,已除去七八。惟是拣汰军人并离军人及归正添差不厘务,州郡甚以为苦,日增月添,无有穷已,则赋入有限而增添之费无穷。请特降指挥,下吏、兵部、三衙、在外诸军都统、总领司,凡拣汰军人并离军使臣诸色添差不厘务人,各相照应,自来立定人数员缺,不得过数差注分拨,令共理之臣得以留意收养。”诏从之。

  诏:“令诸路监司、郡守,不得非法聚敛,并缘申请,妄进羡馀,违者重置典宪。”

  是月,置蕲州、蕲春铁钱监,岁以十万贯为额,仍减舒州同安监岁额一十万贯。

  金枢密使完颜思敬卒。金主辍朝,亲临丧,器之恸,曰:“旧臣也。”赙赠加厚,葬礼悉从官给。

  秋,七月,庚子,金复以会宁府为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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