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四十二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5:42

  金驸马都尉图克坦贞为咸平尹,贪污不法,累赃钜万;徙真定,事觉,金主使大理卿李昌图鞫之,贞即引伏。昌图还奏,金主问之曰:“停职否?”对曰:“未也。”金主怒,杖昌图四十。复遣刑部尚书伊喇道往真定问之,征其赃还主。有司征给不以时,诏:“先以官钱还其主而令贞纳官。凡还主赃,皆准此例。”降贞为博州防御使,降贞妻为清平县主。

  戊申,擢曾觌为安德军承宣使。时太子新立,谓其有伴读劳也。

  庚戌,帝谓宰执曰:“朕于听言之际,是则从之,非则违之,初无容心其间。”梁克家言:“天下事,唯其是而已。是者,当于理之谓也。”帝曰:“然。太祖问赵普云:‘天下何者最大?’普曰:‘惟道理最大。’朕尝三复斯言。”

  癸亥,金参知政事魏子平罢,为南京留守,未几致仕。

  甲子,诏皇太子判临安府。

  己巳,诏举任刑狱、钱谷及有智略、吏能者。

  庚午,有告统兵官掊克不法者,帝令付大理寺治之。虞允文言恩威相须乃济,帝曰:“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苏轼乃谓尧、舜务以爱胜威,朕谓轼之言未然。”梁克家曰:“先儒立论,不可指为一定之说,如崔实著《政论》,务劝世主驭下以严。大抵救弊之言,各因其时尔。”帝曰:“昔人以严致平,非谓深文峻法也,纪纲严整,使人不敢犯耳。譬如人家,父子、兄弟,森然法度之中,不必须用鞭扑然后谓之严也。”

  辛未,皇太子领临安尹,以晁公武为少尹,李颖彦、刘焞兼判官。

  先是高丽使人告于金,谓王晛让国于弟晧。金主曰:“让国,大事也,其再详问。”是月,高丽以王晛让国表来上,金主疑之,以问宰执。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此不可信。晛有子生孙,何故让弟?晧尝作乱而晛囚之,何以忽让其位?且今兹来使,乃晧遣而非晛遣,是晧实篡兄,安可忍也!”右丞孟浩曰:“询彼国士民,果推服,当遣封。”金主命却其使。旋遣吏部侍郎靖往问其故。

  五月,丁亥,刘珙起复同知枢密院事,为荆襄宣抚使。

  珙凡六疏辞,引经据礼,词甚切至,最后言曰:“三年通丧,先王因人情而节文之,三代以来,未之有改。至于汉儒,乃有金革无避之说,此固已为先王之罪人矣。然尚有可诿者,曰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陛下威灵,边陲幸无犬吠之警,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禄之实,不又为汉儒之罪人乎?”

  帝以义当体国责之,珙乃手疏别奏,略曰:“天下之事,有其实而不露其形者,无所为而不成;无其实而先示其形者,无所为而不败。今德未加修,贤不得用,赋敛日重,民不聊生,将帅方割削士卒以事苞苴,士卒方饥寒穷苦而生怨谤,凡吾所以自治而为恢复之实者,大抵阔略如此。而乃外招归正之人,内移禁卫之卒,规算未立,手足先露,其势适足以速祸而致寇。且荆襄,四支也;朝廷,腹心元气也。诚使朝廷施设得宜,元气充实,则犁庭扫穴,在反掌间耳,何荆襄之足虑!如其不然,则荆襄虽得臣辈百人,悉心经理,顾足恃哉!臣恐恢复之功未易可图,而意外立至之忧,将有不可胜言者,唯陛下图之。”帝纳其言,为寝前诏。

  遣知閤门事王抃点阅荆襄军马。

  梁克家言:“近诸将御下太宽,今统制官有敢鞭统领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设为阶级之法,万世不可易也。”帝曰:“二百年来,军中不变乱,盖出于此。”虞允文曰:“法固当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为先。”帝曰:“诚然。前日一二主军官不能制其下,反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癸巳,金以南京留守伊喇成为枢密副使。

  辛丑,帝语及临安事,因曰:“韩彦古在任时,盗贼屏迹;比其罢也,群盗如相呼而来。以此知治盗亦不可不严。惜乎彦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盗之术!治盗当严,治民当宽,难以一律。”

  六月,丙午,复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忠为太尉。

  己酉,金主诏曰:“诸路常贡数内,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劳民耳,自今罢之。朕居深宫,劳民之事,岂能尽知!似此,当具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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