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三十二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4:34

起著雍摄提格正月,尽屠维单阏六月,凡一年有奇。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

  春,正月,己巳,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殿前马步军三衙强刺平民为军,诏禁止。

  先是殿前司阙额数千人,诏三衙分月招补,而所遣军士利其例物,往往驱掠市人以充数;民以樵采、鱼虾为业者,皆不敢入行在,至有招刺辇官者。自行在至衢、婺数州,道路之间,商旅不行,远近大扰。珪为帝言:“外郡寄招之兵,人材亦略可使,皆民间之无家可归者,出于所愿,但州县吝费,所招不多。今若以三衙招兵之资付之,宽为其限,何患不集!”帝谓大臣曰:“招军一事,士大夫往往以为不切事宜。殊不知圣人思患预防,若暗失军额,何以为先事之备!但当措置约束,毋令扰人足矣。”于是诏三司毋得遣人于外路招刺,违者统制以下官皆抵罪。

  既而殿中侍御史叶义问亦奏其事,且言不当强提辇官,诏殿前司究治,乃吐浑押官潘胜所招也。权刑部侍郎陈正同等请决杖降资。叶义问言:“辇官最为亲近,比于足蹙路马之刍,万万不侔。今刑部官吏以轻刑处之,附下不恭,孰大于此!”诏正同罚铜十斤。

  贺金正旦使孙道夫将还,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晖谕之曰:“归白尔主,事我上国,多有不诚。今略举二事:尔民有逃入我境者,边吏皆即发还;我民有逃叛于尔境者,有司索之,往往托词不发,一也。尔于沿边盗买鞍马,以备战陈,二也。且马得人而后可用,如无其人,得马百万,亦奚以为?我亦岂能无备!且我不敢尔国则已,如欲取之,固非难事。我闻接纳叛亡,盗买鞍马,皆尔国杨太尉所为,常因俘获问知,其人无能为者也。”又曰:“闻秦桧已死,果否?”道夫对曰:“桧实死矣,陪臣亦桧所荐者。”又曰:“尔国比来行事,殊不如秦桧时,何也?”道夫曰:“容陪臣还国,一一具闻宋帝。”时金主日谋南伐,故设词以为兵端,而杂以它辞乱之。

  金主尝召谏议大夫张仲轲,补阙马钦,校书郎田与信,直长迪实,入便殿侍坐。金主与仲轲论《汉书》,谓仲轲曰:“汉之封疆,不过七八千里,今我国幅员万里,可谓大矣。”仲轲曰:“本朝疆土虽大,而天下有四主:南有宋,东有高丽,西有夏。若能一之,乃为大耳。”金主曰:“宋人且何罪而伐之?”仲轲曰:“臣闻宋人买马、修器械,招纳山东叛亡,岂得为无罪!”金主曰:“向者梁珫尝为朕言,宋有刘贵妃者,姿质艳美,蜀之花蕊,吴之西施,所不及也。今一举而两得之,俗所谓因行掉手也。江南闻我举兵,必远窜耳。”钦、与信俱对曰:“海岛蛮越,臣等皆知道路,彼将安往!”钦又曰:“臣在宋时,尝帅军征蛮,所以知也。”金主谓迪实曰:“汝敢战乎?”对曰:“受恩日久,死亦何避!”金主曰:“汝料彼敢出兵否?彼若出兵,汝果能死敌乎?”迪实良久曰:“臣虽懦弱,亦将与之为敌耳。”金主曰:“彼将出兵何地?”曰:“不过淮上耳。”金主曰:“然则天赞我也。”既而曰:“朕举兵灭宋,不过二三年,然后讨平高丽、夏国,一统之后,论功迁秩,分赏将士,彼必忘劳矣。”

  二月,丙申,同知枢密院事陈诚之知枢密院事。

  先是诚之奏事,帝曰:“卿文人读书,乃知兵务如此之熟!”遂进用之。

  乙巳,尚书工部侍郎兼侍讲兼直学士院王纶同知枢密事。

  丙午,太常少卿孙道夫权尚书礼部侍郎,因道夫使金还,具奏金主所言也。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宰相遂率百僚称贺。诏以日月薄蚀,乃上穹垂戒,而有司以阴云不见,欲集班拜表称贺,殊非朕寅畏天威之意,令毋得称贺。翼日,宰执共赞所降诏语,帝曰:“朕德薄,不足以格天,阴云蔽日,盖偶然耳。至于时雨滂霈,此乃可喜也。”

  壬戌,起居郎刘章权尚书工部侍郎。

  丁丑,太尉、定江军节度使、鄂州驻答刂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领营田田师中开府仪同三司,以三省言师中除太尉已及八年,有捕猺贼功,当迁也。

  戊寅,诏曰:“设官分职,民事为先。古者二千石位次九卿,公卿阙则选所表而用之。祖宗以来,郡守阙多选诸台省,至分遣朝行以治剧邑,非曾历亲民不得为清望官,重民事也。朕式稽古训,为官择人,今后侍从有阙,通选帅臣及第二任提刑资序曾任郎官以上者;卿、监郎官阙,选监司、郡守之有政绩者,并须治状昭著及有誉望之人。卿、监、郎官未历监司、郡守者,令更迭补外任;内官除词臣、台谏系朕亲擢,徐并须在职二年,方许迁除。庶内外适均,无轻重之偏,职业修举,有久任之效,以副朕重民事之意。”

  戊子,追复故敷文阁直学士洪晧再复徽猷阁直学士,以其子起居舍人遵言复职未尽也;寻赐谥曰忠宣。

  夏,四月,乙未,大理寺少卿杨揆权刑部侍郎,司农卿汤允恭权尚书兵部侍郎。

  五月,辛未,改光州为蒋州,光化军为通化军,光山县为期思县,避金太子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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