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子光瑛,年十二,善骑射,尝射麞,获之,金主以荐太庙。
戊寅,金国使骠骑上将军、殿前司副都点检萧恭,副使中大夫、尚书工部侍郎魏子平,见于紫宸殿。
丙戌,金使萧恭、魏子平入辞,置酒紫宸殿,以雨故,复就垂拱殿。
时金主决意南下,子平还,入谒,首问以南方事,且曰:“汝谓苏州与大名孰优?”子平曰:“不可比。”曰:“何谓也?”子平曰:“宫室、车马、衣服、饮食,人之所美也。江湖地卑湿,舟船以为居,鱼虾以为酿,夏服焦葛,犹不堪其热。以此言之,殆不侔矣。”金主不悦。
是月,金主召使部尚书李通、翰林院学士承旨翟永固、左宣徽使敬嗣晖、翰林直学士韩汝嘉四人谋,欲再修汴京而徙居之,为南侵之计。通、嗣晖皆言此正合天时,金主喜。永固、汝嘉曰:“燕京甫成,帑藏已乏,民力未苏,岂可再营汴邑?江南通好,岁帑无阙,遽兴征伐,亦恐出师无名。”金主怒曰:“非汝所知!”麾之使去。既而召翰林应奉文字綦戬讲《汉书》,金主怒稍解。翼日,擢通尚书右丞,嗣晖参知政事。永固因请老,许之。
六月,癸巳,名眉州青神县中岩山龙潭慈姥神祠曰慈济。
是日,流星昼陨。
甲辰,枢密院都承旨陈正同,言诸路奏谳死囚,例多降配,非是,帝曰:“刑罚非务刻深,欲当其罪。若专姑息,废法用例,则人不知畏,非所以禁暴戢奸。可谕刑官,常令遵守成宪。”
秋,七月,己未,诏筑皇城东南之外城。
戊寅,起居舍人洪遵论铸钱利害,大略谓:“今钱宝少,多为错毁作器用,而南过海,北渡淮,所失至多。自罢提点官,复置属二员,无异监司,而铸钱殊未及额,亦宜多方措置。”帝谕大臣曰:“遵论颇有可采。前后铜禁,行之不严,殆成虚文。铜器虽民间所常用,然亦可以它物代之。今若自公卿贵戚之家,以身率之,一切不用,然后申严法禁,宜无不成者。”
己卯,帝出御府铜器千五百事送铸钱司,遂大敛民间铜器。其道、佛像及寺观钟磬之属并置籍,每斤收其算二十文;民间所用照子、带鑻之类,则官鬻之。凡民间铜器,阴一月输官;限满不纳,十斤已上徒二年,赏钱三百千,许人告,自后犯者,私匠配钱监重役。其后得铜二百万斤。
庚辰,帝出御制《郊祀天地、宗庙乐章》十三首示辅臣。
壬午,国子祭酒周绾权尚书吏部侍郎,秘书少监曾几权礼部侍郎。
八月,戊子朔,诏置国史院、修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正史。
辛卯,权礼部侍郎孙道夫权工部侍郎。丙申,秘阁修撰、知绍兴府赵令詪权尚书户部侍郎。
壬寅,尚书省勘会张浚已服阕,诏:“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和国公张浚,落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依旧永州居住。”
丁卯,加封唐柳州刺史柳宗元为文惠昭灵侯。
辛亥,诏立愍节庙于顺昌县,以祠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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