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三十一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4:26

  九月,戊辰,故房州观察使王燮追复建武军承宣使。

  戊寅,吏部尚书兼侍读陈康伯参知政事。

  辛巳,给事中兼侍读王师心权吏部尚书。

  癸未,敷文阁待制王俣卒。

  丙戌,侍御史周方崇试尚书礼部侍郎。

  冬,十月,庚申,左司谏凌哲权尚书礼部侍郎。

  先是台谏官皆汤鹏举所荐,至是哲与方崇皆内徙,而以硃倬、叶义问代之,自是鹏举始不安矣。

  十一月,乙丑,太常少卿充贺金国正旦使孙道夫、閤门宣赞舍人充副使郑朋辞行。

  先时左从政郎左跸为书状官,死于涿州驿舍,不暇为棺具,但坎地葬之,及道夫至北庭,乃焚其骨以归。后特官一子。

  丁卯,工部侍郎兼侍讲王纶等言:“兴化军进士郑樵,耽嗜坟籍,杜门著书,尝以所著书献之朝廷,降付东观。比闻撰述益多,当必有补治道,终老韦布,可谓遗才。望赐召对,验其所学,果有所取,即乞依王蘋、邓名世例施用,庶学者有所激劝。”乃命樵赴行在。

  殿中侍御史叶义问论知枢密院事汤鹏举,以为:“人臣不忠之罪,莫大于掠美以欺君,植党以擅权;有一于此,法当窜殛,况兼而有之!鹏举初罢平江,适逢陛下欲去权臣党与之弊,起废匿瑕,付以风宪。凡所弹击,发踪指示,皆出陛下之英断,初非鹏举可得而窃。况鹏举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尝除广帅,惮于远行,因秦桧之嬖人丁禩献佞于桧,遂移平江。及秦桧还建康焚黄,鹏举弃去郡事,连日奔走吴江,望尘雅拜,比它郡守最为谀佞,自非陛下收拭用之,则鹏举实秦桧党中之奸猾耳。至处言路,乃妄自尊大,窃弄威权,使陛下去邪之英断,反为鹏举卖直之虚名,此臣所谓掠美以欺君者也。鹏举自居要途,引用非类,凡平日之所忌者,虽贤德忠良,必极力挤之,平日之所喜者,虽轻猥邪佞,必极力援之。坐是刘天民、范成象、留观德之徒,争为鹰犬,同恶相济,牢不可解。逮居枢府,积忌尤甚,凡己所恶,必遣天民辈先谕台谏,有议论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荐拔,何相负如是!’夫台谏者,陛下之台谏,非鹏举之私人也。而鹏举自违诏旨,败坏成法,略无忌惮之心,复蹈前车之辙,此臣所谓植党以擅权者也。况鹏举位居宥密,执权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于秦桧。望将鹏举明正典刑,窜之远方,以为不忠罔上之戒。”

  辛巳,左正言何溥请特诏大臣勿数易郡守,帝谓宰执曰:“此论切中时病。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资。”汤思退曰:“岂惟郡守!监司亦然。欲于卿、监、郎官中择资浅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资而罢。”帝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扰,亦可革内重外轻之弊矣。”

  丁亥,知枢密院事汤鹏举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在外宫观,免辞谢。

  十二月,乙未,重见尚书六部成。

  己酉,以徐林为刑部侍郎。

  戊午,金主遣骠骑上将军、侍卫亲军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高思廉,昭毅大将军、行尚书兵部郎中阿勒根彦忠,来贺明年正旦。

  是岁,金以张仲轲为谏议大夫,修起居注,但食谏议俸,不得言事。

  金主恃累世强盛,欲用兵以一天下,吏部尚书李通揣知其意,遂与仲柯及右补阙马钦等,盛谈江南富庶,子女玉帛之多,以逢其意。宦者梁珫因极称宋刘妃绝色倾国,金主大喜,命县君高苏库尔贮衾褥之新洁者,俟得刘贵妃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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