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三十一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4:26

  辛丑,沈该等言安南人欲买捻金线缎,此服华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华侈之服,如销金之类,不可不禁。近时金绝少,由小人贪利,销而为泥,甚可惜。天下产金处极难得,计其所出不足以供毁之费。虽屡降指挥,而奢侈之风终未能绝,须申严行之。”

  乙巳,翰林学士陈诚之兼侍读、同知枢密院事。

  癸丑,御史中丞汤鹏举兼侍读、权尚书兵部侍郎。

  甲子,汤鹏举言:“西清次对,超躐禁从,所以褒有德而显有功也。敷文阁直学士秦埙,敷文阁待制秦堪,敷文阁待制吴益,皆以庸琐之才,恃亲昵之势,可谓无功无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对乎?请镌褫职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诏:“鹏举所论,甚协公议。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保全其家。今若遽夺诸孙与婿职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伤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论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议大夫、知明州王俣试尚书户部侍郎。

  丙子,拱卫大夫、忠州防御使、两浙西路兵马钤辖邵宏渊为殿前司前军统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进张浚,依旧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先是浚奉母丧归葬于蜀,行至江陵,会以星变求直言。浚虑金数年间决求衅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谓金可信,荡然莫之为备;沈该、万俟禼居相位,尤不厌天下望,朝廷益轻,虽在苫塊,不得不为帝终言之。乃复奏曰:“向者讲和之事,陛下以太母为重尔。幸而徽宗梓宫亟还,此和之权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听命于敌而阴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庆,盖恶之如此。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贵,分别党与,布在要郡,聚敛珍货,独厚私室,皆为身谋而不为陛下谋也。坐失事机二十馀年,有识痛心。失贤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势不立,而专欲受命于敌,适足启轻侮之心而正坠其计中。臣愿陛下深思大计,复人心,张国势,立政事,以观机会,未绝其和,而遣一介之使与之分别曲直逆顺之理,事必有成。”

  万俟禼、汤思退见之,大怒,以为金未有衅,而浚所奏乃若祸在年岁间者。汤鹏举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要誉而论边事,不恭而违诏书,取腐儒无用之常谈,沮今日已行之信誓,岂复能为国家长虑!徒以闲居日久,以冀复用。议者以为前此权臣尝被其荐,故虽致人言,犹窜近地。况浚近得旨归葬于蜀,尚坚异议,以唱率远方之人,虑或生患。望屏之远方,以为臣下不忠之戒。”故有是命。

  闰十月,己亥朔,汤思退言昨日张浚行遣极当,帝曰:“浚用兵,不独朕知,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败,淮西之师,其效可见。今复论兵,极为生事。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与契丹议和。”陈诚之曰:“浚论事颇有不当,如石晋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势不得不与之和,此桑维翰之功也。及景延广用事,遽以翁孙之礼待之,契丹遣使问曲直,延广对使者云:‘晋有横磨剑十万口,翁欲战则来。’石晋之祸自此始。浚不罪延广而谓维翰不当与契丹和好,甚无谓。”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数延广罪。”诚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众议。”帝曰:“不如此,议论不定。”

  庚子,秘阁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权尚书礼部侍郎。

  辛丑,宗正少卿李琳为贺大金正旦使,秉义郎、侍卫马军司干办公事宋均副之;尚书左司郎中葛立方为贺生辰使,閤门宣赞舍人梁份副之。

  丙午,诏:“廉州岁贡珠,虽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或伤人命。自今可罢贡,幸丁纵其自便。”帝谓宰执曰:“朕尝读太祖《实录》,见刘鋹进珠子马鞍,太祖知刘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幸丁数千人,死者不少。朕以为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难得,且伤人命,故特令罢贡,以为一方无穷之利。”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武军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董先卒于鄂州。

  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卒于衡州。

  十一月,丙子,左从事郎、主管礼兵部架阁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删定官。

  先是诏以星变求言,莘老上书论:“彗,戾气所生,历考史牒,多为兵兆。国家为息民通和,而将骄卒惰,军政不肃。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预防,莫大于此。”因陈时弊十事。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宋纪·宋纪一百三十

下一篇:宋纪·宋纪一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