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二十六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3:51

  六月,戊戌,吏部员外郎周执羔请戒诸监司巡按检视簿书,凡财用之出入无簿书押者,必按以不职之罪,又乞命帅臣区别条目,下诸路州军广行搜访徽宗御制,皆从之。

  己酉,金初置骁毅军。

  庚戌,金人遣通问使徽猷阁待制洪晧、直龙图阁张邵、修武郎硃弁还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许晧等南归。渡江后,奉使几三十人,生还者三人而已。

  秋,七月,甲子,诏求遗书。

  癸未,奉安至圣文宣王于国子监大成殿,命太师秦桧行礼。时学初成,帝自题赐书阁榜曰首善。

  八月,丙戌,遣权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灵宫万寿观神宗神御于温州,自海道至行在。

  辛卯,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王奂守尚书工部侍郎。

  金主诏给天水郡王孙及天水郡公婿俸禄。

  丁酉,尚书兵部侍郎兼侍读、资善堂翊善程瑀试兵部尚书。

  戊戌,徽猷阁待制洪晧至自金,即日引见内殿。帝谕晧曰:“卿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赐内库金币、鞍马、黄金三百两,帛五百匹,象齿、香绵、酒茗甚众。翌日,见于慈宁殿,帟人设帘,太后曰:“吾故识尚书矣。”命撤之。退,见秦桧,语连日不止,曰:“张和公敌人所惮,乃不得用。钱塘暂居,而景灵宫、太庙皆极土木之华,岂非示无中原意乎?”桧不悦,谓其子秘书省正字适曰:“尊公信有忠节,得上眷。但官职如读书,速则易终而无味,须如黄钟、大吕乃可。”

  起居郎郑朴权尚书兵部侍郎,尚书左司郎中王师心权工部侍郎。己亥,以朴为贺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顺军承宣使、知閤门事何彦良副之;师心为贺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御使、干办皇城司康益副之。时出疆必遣近臣,故并迁二人,自是以为例。

  庚子,直龙图阁张邵自金还。入见,言:“靖康以来迄于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数人,若陈过庭、聂昌、司马朴、滕茂实、崔纵、魏行可,皆执于北荒,殁于王事,而司马朴之节尤为可观。刘豫既废,金人取河南地,金帅达兰使朴为尚书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朴辞以病,坚卧不起,达兰不能夺。陈过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为羹以献。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剔股肉,投之于火,曰:‘此肉与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聂昌割河东,绛州人杀之。滕茂实将死,自为祭文,人怜其忠。崔纵中风,坐废三年,将死,以后事属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见之。去冬,臣请于金尚书省,乞挈纵、行可之榇以归,朝命下所属发遣。而行可之榇,挈之往中京,乃不果发。纵之榇,金人差丁役舆致,令臣护之以来,臣谨置之临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随行使臣有吕达者,本婺州人,亦病死于北界。欲望圣慈,以死事之臣如过庭辈七八人,其间恐未有经褒赠者,令有司检举,特推恤典,使纵之亲戚迎护其榇,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义之魂于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励天下仗节死难之义。”

  乙巳,修武郎硃弁自金国还行在。

  弁奏硃邵、史抗、张忠辅、高景平、孙谷、傅伟文、硃勣、李舟、僧宝真、妇人丁氏、晏氏、卒阎进节义于朝,乞优恤。邵,府谷人,靖康初,以秉义郎知震威城,其死节甚伟。抗,济源人,为代州沿边安抚副使;忠辅为将领。守崞县;景平,崞县人,为隆德府部将;谷,朔宁人,为益府属;皆以宣、靖间死事。宝真,五台山僧,靖康中尝召对,俾聚兵谋敌。金人生执,欲降之,宝真曰:“我既许宋皇帝以死矣,岂妄言邪!”临刑,色不变,北人嗟异。丁氏,度五世孙,尝适人,后为敌所掠,欲妻之,丁氏骂敌不从,绝于梃下。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报。

  壬子,礼部言今岁南效应罢孟冬朝献景灵宫之礼,从之,自是以为例。

  九月,戊午,复宁远、万宁、宜伦三县为吉阳、万安、昌化军,并免隶琼州,仍以军使兼知倚郭县事。

  甲子,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权直学士院洪晧出知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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