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一百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2-19 06:43:46

起玄黓掩茂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十二年(金皇统二年)

  春,正月,壬寅,诏建国公瑗出外第,可依亲贤宅。差提点官并都监。

  右承奉郎、赐绯鱼袋张宗元为右宣议郎、直秘阁。宗元,枢密使俊孙也。

  俊自镇江还朝,行府结局,乃乞罢机务,章四上,不许。时俊所部在建康,未有所付,俊荐本军统制、清远军节度使王德可典军,乃以德为建康府驻答刂御前诸军都统制。

  己亥,金主猎于拉林河。

  癸卯,枢密行府奏升开长县为军,割盱眙、招信两县隶之,仍于盱眙县置榷场。

  乙巳,金命伐高丽。

  丁未,金主至自拉林河。

  戊申,尚书省乞以岳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

  有进士智浃者,汾州人,知书,通《春秋左氏传》,好直言,飞以宾客待之。飞初下吏,浃上书讼其冤,秦桧怒,并送大理;狱成,浃坐决杖,送袁州编管。

  诏升安丰县为安丰军,以寿春、霍邱、六安三县隶之。

  壬子,显谟阁学士、知洪州梁扬祖为尚书兵部侍郎。

  金衍圣公孔璠薨,子拯袭。

  二月,丁卯,金主如天开阁。

  庚午,婉仪张氏薨,辍视朝二日,赠贤妃,葬城外延寿院。

  初,建国公瑗之少也,育于妃所;及是吴婉仪收而并视之,与崇国公璩同处,虽一食必均焉。

  甲戌,金赈熙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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