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侍从官更互赴行在所供职。
时户部侍郎王俣先往平江措置,于是兵部尚书刘大中、工部侍郎赵霈从,仍以大中兼权吏、礼部尚书,赵霈兼权户、刑部侍郎。又命殿前司统制官赵密弹压舟船,带御器械刘锜与管军解潜同总禁卫。时吏部侍郎吕祉,户部侍郎刘宁止,皆为行府属,近臣留行宫者,惟吏部尚书孙近、侍郎晏敦复、刑部尚书胡交修、中书舍人傅崧卿、左司员外郎楼炤、殿中侍御史石公揆、监察御史萧振、李谊而已。
尚书兵部侍郎胡世将充徽猷阁直学士、知镇江府。
庚戌,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孙近充龙图阁学士,复知绍兴府。
辛亥,太庙神主发临安。
诏:“今者车驾巡幸,措置约束,务从简省,如陈设之具,已有仪鸾,舟船牵挽,已有兵梢,膳羞之奉,不过随宜。切恐所过州县,帟幕供帐,极于侈靡,舟船人夫,烦于调发,饮食膳羞,过求珍异,以至应副百司,极其所须以为己功,不恤民力,皆非恭俭爱民之意。戒饬州县,勿为侈费;若排办太过,有苦于百姓者,令监司按劾。”
癸丑,徽猷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参议军事郭执中卒。帝览遗表叹息,特赠徽猷阁直学士,赐其家银帛二百匹两。
丙辰,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后,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庙皆不祧。
丁巳,诏权罢讲筵,俟过防秋日如旧。
己未,户部乞依四年例,预借江、浙民户来年夏税绢之半,尽令折纳米斛,约可得二百馀万,庶几储蓄稍丰,诏本部勘当。于是两浙绢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以米斛价例纽折,每匹折米二石。
壬戌,中书舍人傅崧卿兼权户部侍郎,吏部侍郎晏敦复兼权工部侍郎。
癸亥,左司谏陈公辅请奏廕无出身人并令铨试,经义或诗赋、论策三场,以十分为率,取五分合格。虽累试不中,不许参选,亦不许用恩泽陈乞差遣,诏吏部措置。其后吏部请试律外止益以经义或诗赋一场,年三十五以上累试不中之人,许注残零差遣,馀如公辅所奏,从之。
金主诏曰:“齐国与本朝军民诉讼相关者,文移署年,止用天会。”
甲子,废白州为博白县,隶琼州;龚州为平南县,隶浔州。
九月,丙寅朔,帝发临安府。
先诣上天竺寺焚香,道遇执黄旗报捷,乃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岳飞所遣武翼郎李遇。先是飞遣统制官王贵、郝晸、董先引兵攻虢州卢氏县,下之,获粮十五万斛。
帝已登舟,召守臣李谟即舟中奏事,遂宿北郭之税亭。
丁卯,御舟宿临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