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白虹贯日。
户部侍郎苏辙上疏言:“回河大议虽寝,然闻议者固执来岁开河分水之策。今小吴决口,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今建议者乃谓河徙无常,万一自辽界入海,边防失备。按河昔在东,自河以西郡县,与辽接境,无山河之限,边臣建为塘水以捍其冲。今河既西,则西山一带,契丹可行之地无几,边防之利,不言可知。且契丹诸水,皆自北南注以入于海,盖地形北高,河无北徙之道,而海口深浚,势无徙移,此边防之说不足听也。臣又闻谢卿材到阙,言‘黄河自小吴决口,乘高注下,水势奔快,上流堤防,无复怒决之患;朝廷若以河事付臣,不役一夫,不费一金,十年保无河患。’大臣以其异己,罢归,而使王孝先、俞瑾、张景先三人重画回河之计。盖由大臣重于改过,故假契丹不测之忧以取必于朝廷;虽已遣范百禄等出按利害,然未敢保无观望风旨也。愿亟收回买梢发兵指挥,使百禄等明知圣意无所偏系,不至阿附以误国计。”
闰月,癸卯朔,颁《元祐敕令格式》。
是日,辽预行正旦礼。
甲辰,银青光禄大夫致仕蜀郡公范镇定铸律度量、钟磬等,并书及图法上进,较景祐中李照乐又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殿,诏辅臣同阅视,赐诏嘉奖,下之太常,令三省侍从台阁之臣皆往观焉。镇时已属疾,乐奏,三日而卒,谥忠文。
镇清白坦夷,表里洞达,遇人以诚,口不言人过。及临大节,决大议,色和而语庄,虽在万乘前无所屈。平生与司马光相得甚欢,议论如出一口,故当时推天下之贤者,必曰君实、景仁。景仁,镇字也。
户部尚书韩忠彦、侍郎苏辙、韩宗道言:“本部近编成《元祐会计录》,大抵一岁天下所收钱、谷、金银、币帛等物,未足以支一岁之出。臣等愿明敕本部,随事看详,量加裁损,二圣以身率之,大臣以身先之,则谁不信服!”奏入,诏:“户部取索应干财用,除诸班诸军料钱、衣粮、赏给特支依旧外,其馀浮费,并行裁省,节次以闻。”
御史中丞李常言:“先帝以吏人无禄,不足以责其廉,遂重其罚而禄之。向已命官核实汰冗,请督责成书。”诏门下、中书后省疾速立法。
丙午,辽主如混同江。
戊申,减宰执赐予。
甲寅,太皇太后诏曰:“官冗之患,所从来尚矣;流弊之极,实萃于今,以阙计员,至相倍蓰。上有久闲失职之吏,则下有受害无告之民,故命大臣考求其本,苟非裁损入流之数,无以澄清取士之原。吾今自以眇身率先天下,永惟临御之始,尝敕有司,廕补私亲,旧无定限,自惟薄德,敢配前人!已诏家庭之恩,止从母后之比,今当又损,以示必行。夫以先帝顾托之深,天下责望之重,苟有利于社稷,吾无爱于肤。矧此推恩,实同豪末,忠义之士,当识此情,各忘内顾之诚,共成节约之制。今后每遇圣节、大礼、生辰,合得亲属恩泽,并四分减一。皇太后、皇太妃准此。”
庚申,置六曹尚书权官。
丙寅,诏吏部详定六曹、寺监重复利害以闻。
范百禄、赵君锡既受诏,行视东西二河,度地形,究利害,见东流高仰,北流顺下,知河必不可回,即条画以闻。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四年(辽大安五年)
春,正月,癸未,范百禄等使还,入对,复言:“修减水河,有害无利,愿罢其役,那移工料,缮筑西堤,以护南决口。”顷之,乃诏罢回河及修减水河。
辽主如鱼儿泺。
甲申,以夏人通好,诏边将毋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