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保马法。
王安石始建此议,文彦博、吴充以为不便,安石持论益坚。乃诏开封府界诸县保甲,愿牧马者听,仍令以陕西所市马选给之。于是曾布等上其条约,凡陕西五路义勇、保甲、愿养马者户一匹,物力高愿养马二匹者听,皆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令自市。先行于开封府及陕西五路,府界无过三千匹,五路无过五千匹。袭逐盗贼外,乘越三百里者有禁。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在府界者,免体量草二百五十束,加给以钱布;在五路者,岁免折变缘纳钱。三等以上,十户为一保,四等以下,十户为一社,以待病毙补偿者。保户马死,保户独偿;社户马死,社户半偿之。其后遂遍行于诸路。
六月,壬子,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判永兴军曾公亮以太傅致仕。
甲寅,辽赈易州贫民,以次及于中京及兴中府皆赈之。
癸亥,诏分经义、论、策为四场,以试进士。
丙寅,作京城门铜鱼符。
甲戌,辽以枢密副使耶律观参知政事兼知南院枢密使事。时北府宰相杨绩累表告归,辽主不许,封为赵王。
枢密院言仁宗时尝建武学,乞复之。乙亥,诏于武成王庙置武学,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
丁丑,高丽遣使贡于辽。
是月,河溢北京夏津。
秋,七月,己卯,辽以庆州靳文高八世同居,命赐爵。
壬午,诏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
辛卯,诏“在京商税院、杂卖场、杂买务,并隶提举市易务。”
丙申,辽赈饶州饥民。
丁酉,辽主如黑岭。
壬寅,以曾孝宽为史馆修撰兼枢密都承旨。都承旨旧用武臣,以文臣兼领自孝宽始。
是月,编修三司敕条例删定官郭逢原上疏曰:“陛下固以师臣待王安石矣,而使之自五鼓趋朝,仆仆然亟拜,守君臣之常分,臣之所未喻也。”又曰:“宰相代天理物,无所不统,当废枢密府,并归中书。今安石居宰辅之重,朝廷有所建置,特牵于枢密而不预,臣恐陛下所以任安石者盖不专矣。”疏奏,帝甚不悦。它日,谓安石曰:“逢原必轻俊。”安石问:“何以知之?”帝曰:“见所上书,欲并枢密院。”安石曰:“人才难得,如逢原亦且晓事,可试用也。”
丁未,辽主以手书《华严五颂》出示群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