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四十二

更新时间:2021-02-19 06:34:28

  始,朝廷信德和奏,已发禁兵围平等家,将收其族。天章阁侍讲贾昌朝言:“汉杀李陵母妻,陵不得归,而汉悔之。先帝厚抚王继忠家,卒得其用。平事未可知,而先收其族,使果存,亦不得还矣。”乃得不收。龙图阁直学士任布,亦言平非降贼者。知谏院富弼力奏:“平引兵赴援,行不淹日,以奸臣不救故败,竟骂贼不食而死,宜恤其家。”而延州吏民复诣阙诉平战没状。帝命撤围,赐平及元孙家绢五百匹,钱五百贯,布五百端。时河中狱犹未决也。

  延州之围既解,钤辖卢守勤与通判计用章更讼于朝廷,亦命文彦博等即河中府劾之。

  时内侍用事者多为守勤游说,即改除守勤陕西钤辖,知制诰叶清臣闻朝廷议薄守勤罪而流用章岭南。即上疏曰:“臣闻众议,延州之围,卢守勤首对范雍号泣,谋遣李康伯见元昊,为偷生之计。计用章以为事急,不若退保鄜州,李康伯遂有‘宁死难不可出城见贼’语。今守勤恐仓卒之言为人所发,遂反覆前议,移过于人。顷诏文彦博置劾,未分曲直是非,而遽欲罪用章、康伯,特赦守勤,此必有结附中人荧惑圣听者。望诏彦博鞠正具狱,苟用章之状果虚,守勤之罪果白,用章置重科,物论亦允。无容偏听一辞,以亏王道无党之义。”知谏院富弼亦言卢守勤、黄德和皆中官,怙势诬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狱。枢密院奏方用兵,狱不可遂。弼又言大臣附下罔上,狱不可不竟。时守勤子昭序方句当御药院,弼奏乞罢之。

  始,延州民诣阙告急,帝召问,具得诸将败亡状。执政恶之,命边郡禁民擅赴阙者。富弼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恶上知四方有败耳。民有疾,不得诉之朝,则北走契丹、西走元昊矣。”

  己卯,以直史馆吴遵路为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遵路尝建议复民兵,于是并诏遵路籍河东乡丁为边备,仍下其法于诸路。

  庚辰,诏参知政事同议边事,从晏殊请也。

  癸未,诏中书别置厅与枢密院议边事。遂置厅于院南。

  吏民上书者甚众,初不省。知谏院富弼言:“知制诰本中书属官,可选二人,置局中书,考其所言,可用用之。”宰相以付学士,弼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尽付它人也。”

  是月,诏权停贡举。

  夏,四月,丙戌,省陕西沿边堡砦。

  丁亥,以太常博士梁适为右正言,谏院供职。适初为审刑详议官,梓州妖人白彦欢者,依鬼神以诅杀人,狱具,以不伤谳。适曰:“杀人以刃,或可拒,而诅不可拒,是甚于刃也。”卒以死论。尝与知院事燕肃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帝曰:“次公似是汉时人字。”适对曰:“盖宽饶、黄霸皆字次公。”帝悦,因问适家世,擢提点京东刑狱。既对,谓宰相曰:“梁适可留,候谏官有阙命之。”适因进《居安谨治箴》,改开封府推官,不半岁,卒践谏职。

  以知谏院富弼为盐铁判官。

  命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石延年往河东路同计置催促粮草。

  明道中,延年尝建言:“天下不识战三十馀年,请选将练兵,为二边之备。”不报。及西边数警,始召见,命副吴遵路使河东,时方用延年之说,籍乡丁为兵故也。延年又言:“昔汉用西域之兵,破荡诸戎。去年授嘉勒斯赉节制,令助讨元昊,宜募愿使其国者护发其兵,如有功则加以王爵。又,回鹘在嘉勒斯赉西,亦可兼诱之,使掎角兴师以分贼势。”戊子,诏审官、三班院、吏部流内铨募愿使嘉勒斯赉者以名闻,始用延年议也。

  庚寅,以盐铁副使蒋堂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先是发运上计,造大舟数十,载江湖物,入遣京师权贵。堂曰:“吾岂为此!岁入自可附驿奏也。”前后五年,未尝一至京师。

  癸巳,诏:“诸戍边军,月遣内侍存问其家,病致医药,死为敛葬之。”

  甲午,遣使籍陕西强壮军。

  乙未,辽太后复遣使来贺乾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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