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公至自会。
夏六月,宋公固卒。
楚子伐郑。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
宋华元出奔晋。
宋华元自晋归于宋。
宋杀其大夫山。
宋鱼石出奔楚。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钟离。
许迁于叶。
【传】
十五年春,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书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不然,则否。
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