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僖公·僖公二十八年

更新时间:2021-02-18 17:05:42

  壬申,公朝于王所。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传】

  二十八年春,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侵曹伐卫。正月戊申,取五鹿。

  二月,晋郤縠卒。原轸将中军,胥臣佐下军,上德也。

  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

  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

  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曰:“称舍于墓。”师迁焉,曹人兇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魏犫、颠颉怒曰:“劳之不图,报于何有!”爇僖负羁氏。魏犫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魏犫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距跃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

  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

  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 ,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

  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亢其仇,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

  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师背酅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插图]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子玉使鬥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

  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僖公·僖公二十七年

下一篇:僖公·僖公二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