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隋纪·隋纪二

更新时间:2021-02-18 12:28:14

  仁寿宫成。丁亥,上幸仁寿宫。时天暑,役夫死者相次于道,杨素悉焚除之。上闻之,不悦。及至,见制度壮丽,大怒曰:“杨素殚民力为离宫,为吾结怨天下。”素闻之,惶恐,虑获谴,以告封德彝。曰:“公勿忧,俟皇后至,必有恩诏。”明日,上果召素入对,独孤后劳之曰:“公知吾夫妇老,无以自娱,盛饰此宫,岂非忠孝!”赐钱百万,锦绢三千段。素负贵恃才,多所凌侮;唯赏重德彝,每引之与论宰相职务,终日忘倦,因抚其床曰:“封郎必当据吾此座。”屡荐于帝,帝擢为内史舍人。

  夏,四月,己丑朔,赦天下。

  六月,戊子,诏凿底柱。

  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秋,七月,纳言苏威坐从祠太山不敬,免,俄而复位。上谓群臣曰:“世人言苏威诈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然其性狠戾,不切世要,求名太甚,从己则悦,违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戊寅,上至自仁寿宫。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世康,洸之弟也,和静谦恕,在吏部十馀年,时称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谓子弟曰:“禄岂须多,防满则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辞。”因恳乞骸骨。帝不许,使镇荆州。时天下惟有四总管,并、扬、益、荆,以晋、秦、蜀三王及世康为之,当世以为荣。

  十一月,辛酉,上幸温汤。

  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仍籍没其家。”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汴州刺史令狐熙来朝,考绩为天下之最,赐帛三百匹,颁告天下。熙,整之子也。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开皇十六年(丙辰,公元五九六年)

  春,正月,丁亥,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阳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皆勇之子也。

  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进。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然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上幸长春宫;十一月,壬子,还长安。

  党项寇会州,诏发陇西兵讨降之。

  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上不许。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开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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