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己卯,铸四柱钱,一当二十。
齐遣使请和。
壬午,周王谒成陵;乙酉,还宫。
齐以太师斛律金为右丞相,前大将军可硃浑道元为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贺拔仁为太保,尚书令常山王演为司空,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尚书令,右仆射杨愔为左仆射,仍加开府仪同三司。并省尚书右仆射崔暹为左仆射,主党王涣录尚书事。
丁亥,周王享太庙。
壬辰,改四柱钱一当十;丙申,复闭细钱。
故曲江侯勃主帅兰敱袭杀谭世远,军主夏侯明彻杀敱,持勃首降。勃故记室李贺藏奉怀安侯任据广州。萧孜、余孝顷犹据石头,为两城,各居其一,多设船舰,夹水而陈。丞相霸先遣平南将军侯安都助周文育击之。戊戌,安都潜师夜烧其船舰,文育帅水军、安都帅步骑进攻之;萧孜出降,孝顷逃归新吴,文育等引兵还。丞相霸先以欧阳頠声著南土,复以頠为衡州刺史,使讨岭南。未至,其子纥已克始兴,頠至岭南,诸郡皆降,遂克广州,岭南悉平。
周仪同三司齐轨谓御正中大夫薛善曰:“军国之政,当归天子,何得犹在权门!”善以告晋公护,护杀之,以善为中外府司马。
五月,戊辰,余孝顷遣使诣丞相府乞降。
王琳既不就征,大治舟舰,将攻陈霸先;六月,戊寅,霸先以开府仪同三司侯安都为西道都督,周文育为南道都督,将舟师二万会武昌以击之。
秋,七月,辛亥,周王享太庙。
河南、北大蝗。齐主问于魏郡丞崔叔瓚曰:“何故致蝗?”对曰:“《五行志》:土功不时,蝗虫为灾。今外筑长城,内兴三台,殆以此乎!”齐主大怒,使左右殴之,擢其发,以溷沃其头,曳足以出。叔瓚,季舒之兄也。
八月,丁卯,周人归梁世祖之柩及诸将家属千馀人于王琳。
戊辰,周王祭太社。
甲午,进丞相霸先位太傅,加黄钺、殊礼,赞拜不名。九月,辛丑,进丞相为相国,总百揆,封陈公,备九锡,陈国置百司。
周孝愍帝性刚果,恶晋公护之专权。司会李植自太祖时为相府司录,参掌朝政,军司马孙恒亦久居权要,及护执政,植、恒恐不见容,乃与宫伯乙弗凤、贺拔提等共谮之于周王。植、恒曰:“护自诛赵贵以来,威权日盛,谋臣宿将,争往附之,大小之政,皆决于护。以臣观之,将不守臣节,愿陛下早图之!”王以为然。凤、提曰:“以先王之明,犹委植、恒以朝政,今以事付二人,何患不成!且护常自比周公,臣闻周公摄政七年,陛下安能七年邑邑如此乎!”王愈信之,数引武士于后园讲习,为执缚之势。植等又引宫伯张光洛同谋,光洛以告护。护乃出植为梁州刺史,恒为潼州刺史,欲散其谋。后王思植等,每欲召之,护泣谏曰:“天下至亲,无过兄弟,若兄弟尚相疑,它人谁可信者!太祖以陛下富于春秋,属臣后事,臣情兼家国,实愿竭其股肱。若陛下亲鉴万机,威加四海,臣死之日,犹生之年。但恐除臣之后,奸回得志,非唯不利陛下,亦将倾覆社稷,使臣无面目见太祖于九泉。且臣既为天子之兄,位至宰相,尚复何求!愿陛下勿信谗臣之言,疏弃骨肉。”王乃止不召,而心犹疑之。
凤等益惧,密谋滋甚,刻日召群公入宴,因执护诛之;张光洛又以告护。护乃召柱国贺兰祥、领军尉迟纲等谋之,祥等劝护废立。时纲总领禁兵,护遣纲入宫召凤等议事,及至,以次执送护第,因罢散宿卫兵。王方悟,独在内殿,令宫人执兵自守。护遣贺兰祥逼王逊位,幽于旧第。悉召公卿公议,废王为略阳公,迎立岐州刺史宁都公毓。公卿皆曰:“此公之家事,敢不唯命是听!”乃斩凤等于门外,孙恒亦伏诛。
时李植父柱国大将军远镇弘农,护召远及植还朝,远疑有变,沈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宁为忠鬼,安可作叛臣邪!”遂就征。既至长安,护以远功名素重,犹欲全之。引与相见,谓之曰:“公儿遂有异谋,非止屠戮护身,乃是倾危宗社。叛臣贼子,理宜同疾,公可早为之所。”乃以植付远。远素爱植,植又口辩,自陈初无此谋。远谓为信然,诘朝,将植谒护。护谓植已死,左右白植亦在门。护大怒曰:“阳平公不信我!”乃召入,仍命远同坐,令略阳公与植相质于远前。植辞穷,谓略阳公曰:“本为此谋,欲安社稷,利至尊耳!今日至此,何事云云!”远闻之,自投于床曰:“若尔,诚合万死。”于是护乃害植,并逼远令自杀。植弟叔诣、叔谦、叔让亦死,馀子以幼得免。初,远弟开府仪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劝远除之,远不能用。及远临刑,泣谓穆曰:“吾不用汝言,以至此!”穆当从坐,以前言获免,除名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尚义归公主,当从坐,穆请以二子代基命,护两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