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十四

更新时间:2021-02-18 12:16:23

  魏沙门统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遇凶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魏主并许之。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

  六月,魏立皇子宏为太子。

  癸酉,以左卫将军沈攸之为郢州刺史。

  上又令有司奏庐江王祎忿怼有怨言,请穷治;不许。丁丑,免祎官爵,遣大鸿胪持节奉诏责祎,因逼令自杀,子辅国将军充明废徙新安。

  冬,十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魏顿丘王李峻卒。

  十一月,丁未,魏复遣使来修和亲,自是信使岁通。

  闰月,戊子,以辅师将军猛阳为兗州刺史,始治淮阴。

  十二月,戊戌,司徒建安王休仁解扬州。休仁年与上邻亚,素相友爱,景和之世,上赖其力以脱祸。及泰始初,四方兵起,休仁亲当矢石,克成大功,任总百揆,亲寄甚隆;由是朝野辐凑,上渐不悦。休仁悟其旨,故表解扬州。己未,以桂阳王休范为扬州刺史。

  分荆州之巴东、建平,益州之巴西、梓潼郡,置三巴校尉,治白帝。先是,三峡蛮、獠岁为抄暴,故立府以镇之。上以司徒参军东莞孙谦为巴东、建平二郡太守。谦将之官,敕募千人自随,谦曰:“亦夷不宾,盖待之失节耳,何烦兵役以为国费!”固辞不受。至郡,开布恩信,蛮、獠翕然怀之,竞饷金宝;谦皆慰谕,不受。

  临海贼帅田流自称东海王,剽掠海盐,杀鄞令,东土大震。

  太宗明皇帝中泰始六年(庚戌,公元四七零年)

  春,正月,乙亥,初制间二年一祭南郊,间一年一祭明堂。

  二月,壬寅,以司徒休仁为太尉,领司徒;固辞。

  癸丑,纳江智渊孙女为太子妃。甲寅,大赦。令百官皆献物;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

  魏以东郡王陆定国为司空。定国,丽之子也。

  魏主遣征西大将军上党王长孙观击吐谷浑。

  夏,四月,辛丑,魏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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