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扬州刺史颜竣遭母忧,送丧还都,上恩待犹厚,竣时对亲旧有怨言,或语及朝廷得失。会王僧达得罪,疑竣谮之;将死,具陈竣前后怨望诽谤之语。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惧,上启陈谢,且请生命;上益怒,诏答曰:“卿讪讦怨愤,已孤本望;乃复过烦思虑,惧不自全,岂为下事上诚节之至邪!”及竟陵王诞反,上遂诬竣与诞通谋,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后赐死。妻子徙交州,至宫亭湖,复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阴山。
上命沈庆之为三烽于桑里,若克外城,举一烽,克内城,举两烽,擒刘诞,举三烽;玺书督趣,前后相继。庆之焚其东门,塞堑,造攻道,立行楼、土山并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庆之官,诏勿问,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犹未拔。上怒,命太史择日,将自济江讨诞;太宰义恭固谏。乃止。
诞初闭城拒使者,记室参军山阴贺弼固谏,诞怒,抽刀向之,乃止。诞遣兵出战,屡败,将佐多逾城出降。或劝弼宜早出,弼曰:“公举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从;荷公厚恩,又义无违背,唯当以死明心耳!”乃饮药自杀。参军何康之等谋开门纳官军,不果,斩关出降。诞为高楼,置康之母于其上,暴露之,不与食;母呼康之,数日而死。诞以中军长济阳范义为左司马。义母妻子皆在城内,或谓义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义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弃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为也。”
沈庆之帅众攻城,身先士卒,亲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胜而进,又克小城。诞闻兵入,走趋后园,队主沈胤之等追及之,击伤诞,坠水,引出,斩之。诞母、妻皆自杀。
上闻广陵平,出宣阳门,敕左右皆呼万岁。侍中蔡兴宗陪辇,上顾曰:“卿何独不呼?”兴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应涕泣行诛,岂得皆称万岁!”上不悦。
诏贬诞姓留氏,广陵城中士民,无大小悉命杀之。沈庆之请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馀男子皆死,女子以为军赏;犹杀三千馀口。长水校尉宗越临决,皆先刳肠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创,然后斩之,越对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于石头南岸为京观,侍中沈怀文谏,不听。初,诞自知将败,使黄门吕昙济与左右素所信者将世子景粹匿于民间,谓曰:“事若不济,思相全脱;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宝赍送。既出门,并散走;唯昙济不去,携负景粹十馀日,捕得,斩之。
临川内史羊璿坐与诞素善,下狱死。
擢梁旷为后将军,赠刘琨之给事黄门侍郎。
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兴宗与范义素善,收敛其尸,送丧归豫章。上谓曰:“卿何敢故触王宪?”兴宗抗言对曰:“陛下自杀贼,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惭色。
宗越治军严,善为营陈。每数万人止顿,越自骑马前行,使军人随其后,马止营合,未尝参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云中;壬戌,还平城。
九月,壬辰,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初,晋人筑南郊坛于巳位,尚书右丞徐爰以为非礼。诏徙于牛头山西,直宫城之午位。及废帝即位,以旧地为吉,复还故处。帝又命尚书左丞荀万秋造五路,依金根车,加羽葆盖。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