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乙丑,魏主畋于河西,尚书令古弼留守。诏以肥马给猎骑,弼悉以弱者给之。帝大怒曰:“笔头奴敢裁量朕!朕还台,先斩此奴!”弼头锐,故帝常以笔目之。弼官属惶怖,恐并坐诛。弼曰:“吾为人臣,不使人主盘于游畋,其罪小;不备不虞,乏军国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强,南寇未灭,吾以肥马供军,弱马供猎,为国远虑,虽死何伤!且吾自为之,非诸君之忧也。”帝闻之,叹曰:“有臣如此,国之宝也!”赐衣一袭,马二匹,鹿十头。
它日,魏主复畋于山北,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牛车五百乘以运之。诏使已去,魏主谓左右曰:“笔公必不与我,汝辈不如自以马运之。”遂还。行百馀里,得弼表曰:“今秋谷悬黄,麻菽布野,猪鹿窃食;鸟雁侵费,风雨所耗,朝夕三倍。乞赐矜缓,使得收载。”帝曰:“果如吾言,笔公可谓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员外散骑常侍高济来聘。
戊辰,以荆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衮州刺史,以南谯王义宣为荆州刺史。初,帝以义宣不才,故不用;会稽公主屡以为言,帝不得已用之。先赐中诏敕之曰:“师护以在西久,比表求还,今欲听许,以汝代之。师护虽无殊绩,洁己节用,通怀期物,不恣群下,声著西土,为士庶所安,论者乃未议迁之。今之回换,更为汝与师护年时一辈,欲各试其能。汝往,脱有一事减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碍,迁代之讥,必归责于吾矣。此事亦易勉耳,无为使人复生评论也!”义宣至镇,勤自课厉,事亦修理。
庚辰,会稽长公主卒。
吐谷浑叱力延等请师于魏以讨吐谷浑王慕利延,魏主使晋王伏罗督诸军击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为都督凉、河、沙三州诸军事、凉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将袭柔然,柔然敕连可汗远遁,乃止。敕连寻卒,子吐贺真立,号处罗可汗。
魏晋王伏罗至乐都,引兵从间道袭吐谷浑,至大母桥。吐谷浑王慕利延大惊,逃奔白兰,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军斩首五千馀级,慕利延从弟伏念等帅万三千落降于魏。
冬,十月,己卯,以左军将军徐琼为衮州刺史,大将军参军申恬为冀州刺史。徙衮州镇须昌,冀州镇历下,恬,谟之弟也。十二月,丙戌,魏主还平城。
是岁,沙州牧李窦入朝于魏,魏人留之,以为外都大官。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历》,表上之。以月食之冲知日所在。又以中星检之,知尧时冬至日在须女十度,今在斗十七度。又测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馀,知今之南至日应在斗十三四度。于是更立新法,冬至徙上三日五时,日之所在,移旧四度。又月有迟疾,前历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今皆以盈缩定其小馀,以正朔望之曰。诏付外详之。太史令钱乐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频三大,频二小,比旧法殊为乖异,谓宜仍旧。诏可。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元嘉二十二年(乙酉,公元四四五年)
春,正月,辛卯朔,始行新历。初,汉京房以十二律中吕上生黄钟,不满九寸,更演为六十律。钱乐之复演为三百六十律,日当一管。何承天立议,以为上下相生,三分损益其一,盖古人简易之法,犹如古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而京房不悟,谬为六十。乃更设新率,林钟长六寸一厘,则从中吕还得黄钟,十二旋宫,声韵无失。
壬辰,以武陵王骏为雍州刺史。帝欲经略关、河,故以骏镇襄阳。
魏主使散骑常侍宋愔来聘。
二月,魏主如上党,西至吐京,讨徙叛胡,出配郡县。
甲戌,立皇祎为东海王,昶为义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