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阏逢摄提格,尽昭阳大渊献,凡十年。
高皇后元年(甲寅,公元前一八七年)
冬,太后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陵。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太后不说,问左丞相平、太尉勃,对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诸吕,无所不可。”太后喜,罢朝。王陵让陈平、绛侯曰;“始与高帝疌血盟,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吕氏;诸君纵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高帝于地下乎?”陈平、降侯曰:“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亦不如臣。”陵无以应之。十一月,甲子,太后以王陵为帝太傅,实夺之相权。陵遂病免归。乃以左丞相平为右丞相,以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食其故得幸于太后,公卿皆因而决事。太后怨赵尧为赵隐王谋,乃抵尧罪。上党守任敖尝为沛狱吏,有德于太后,乃以为御史大夫。太后又追尊其父临泗侯吕公为宣王,兄周吕令武侯泽为悼武王,欲以王诸吕为渐。
春,正月,除三族罪、妖言令。夏,四月,鲁元公主薨。封公主子张偃为鲁王,谥公主曰鲁元太后。
辛卯,封所名孝惠子山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
太后欲王吕氏,乃先立所名孝惠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恒山王;使大谒者张释风大臣。大臣乃请立悼武王长子郦侯台为吕王,割齐之济南郡为吕国。
五月,丙申,赵王宫丛台灾。
秋,桃、李华。
高皇后二年(乙卯,公元前一八六年)
冬,十一月,吕肃王台薨。
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
夏,五月,丙申,封楚元王子郢客为上邳侯,齐悼惠王子章为硃虚侯,令入宿卫,又以吕禄女妻章。
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恒山哀王不疑薨。
行八铢钱。
癸丑,立襄成侯山为恒山王,更名义。
高皇后三年(丙辰,公元前一八五年)
夏,江水、汉水溢,流四千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