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治之大体〔二〕,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三〕。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四〕,以正学为□〔五〕。民富乃可教〔六〕,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七〕,学淫则诈伪〔八〕,入学则不乱〔九〕,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一0〕。
〔一〕○铎按:古以农为本,商为末。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汉书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而人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李奇曰:“本,农也;末,贾也。”推言之,则凡事皆有本末。此篇极陈汉世离本饰末之弊,与遏利、浮侈诸篇相表里,又与盐铁论本议篇旨意同,可参看。
〔二〕“治”旧作“人”,据治要改。北堂书钞卅九引亦作“治”。韩非子有大体篇。漢書■錯傳云:“明于国家之大体。”
〔三〕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
〔四〕管子治国篇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五〕礼记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史记儒林传:‘辕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空格程本作“基”。○铎按:书钞三十九引作“基”。
〔六〕论语:‘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说苑建本篇:‘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谷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即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汉书食货志云:“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七〕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
〔八〕吕氏春秋知度篇云:“至治之世,其民不好淫学流说。”高诱注:“不学正道为淫学。”
〔九〕○俞樾云:‘上云“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此承上文而言,当作“可教则不乱”。古“学”字作“■”,故教、学字相近易误。“教”误作“学”,因臆改作“入学”耳。’○铎按:句自可通,不烦改作。
〔一0〕礼记仲尼燕居云:“天下太平。”书洪范曰:“休征。”汉书董仲舒传云:“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艺文类聚五十二引此文“祥”作“隆”。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一〕;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二〕,以巧饰为末〔三〕;商贾者,以通货为本〔四〕,以鬻奇为末〔五〕: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阨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六〕;列士者〔七〕以孝悌为本〔八〕,以交游为末〔九〕;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一0〕,以华观为末〔一一〕;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一二〕,以媚爱为末〔一三〕: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一四〕。慎本略末犹可也,舍本务末则恶矣。
〔一〕管子五辅篇云:“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治国篇云:“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牧民篇云:“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昭帝纪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
〔二〕易系辞上传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三〕周礼司市:“凡市伪饰之禁,在工者十有二。”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郑注:“玄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礼记月令云:“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
〔四〕周礼太宰:“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五〕类聚“货”作“乏”,“奇”作“货”。按汉书食货志云:“通财鬻货曰商。”
〔六〕汉书扬雄传云:“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王褒传云:“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