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正月书王者九十二,二月书王者二十有三,三月书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无事,皆书王。何休谓: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后。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为妄。
纪侯大去其国,陈齐之谓:圣人盖生名之。大,名也。若汉栾大是也。愚按:以“大”为纪侯之名,本刘质夫说。
鲁哀公问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此《韩非》书所载也。以《鲁论》“焉用杀”之言观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圣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传》取之,未详其意。
沙随《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隶古《春秋》作有蟘。《尔雅》:食叶蟘,音特。”《尔雅》:蜚,蠦蜰。郭璞注:蜰,即负盘臭虫。刘歆曰“负蠜”,误矣。江休复《杂志》: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说“蜚处渊则涸,行木则枯”,疑《春秋》所书即此物。若是“负蠜”,不当云有,谓之多可也。
郎顗谓:鲁僖遭旱,修政自敕,时雨自降。然《春秋》于僖公初书雨,已而书雩,已而书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谨也。《春秋》或名以劝善,或名以惩恶,衮钺一时,薰莸千载。东汉豪杰耻不得豫党锢,慕其流芳也。我朝镌工之微,不肯附名党碑,惧其播恶也。名教立而荣辱公,其转移风俗之机乎!
公如京师,非礼也。晋、楚可以言如,京师不可以言如,于是朝觐之礼废矣。
仲子之赗,宰书其名;成风之赗,王不书天。正三纲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贵”之说,谓之知《春秋》之义可乎?汉章帝不以尊号加于贾贵人,晋明帝不以尊号加于荀豫章君,犹近古也。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刘原父以为自相命,非正也。止斋亦以为相推长也。于是齐僖称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责卫宣。愚谓:齐、卫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齐、魏会于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坚,其来渐矣。
书郊九,皆卜不吉。失时、牛灾,则书之。书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书。
三书蒐于昭公之时,兵权在大夫。再书蒐于定公之时,兵权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于春夏书元年。《正义》谓: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于古也。《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即以为魏黄初元年,朱文公谓:夺汉太速,与魏太遽,非《春秋》存陈之意。
《春秋》三书“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史记·天官书》刘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见。”则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禳之。晏子曰:“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则孛之为变,甚于彗矣。齐有彗星,见于《传》而《经》不书。
星孛东方,在于越入吴之后;彗见西方,在卫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齐桓之将兴也,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晋文之将兴也,沙鹿崩。自是诸侯无王矣。晋三大夫之命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无君矣。人事之感,天地为之变动,故董子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晋自武、献以来,以诈力强其国,故《传》曰:“晋人虎狼也。”“晋人无信。”“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春秋》书“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晋士瞃帅师侵齐,至榖,闻齐侯卒乃还。”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君子与之,义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剥》之上九,一阳尚存。《春秋》之作,见人心之犹可正也。
列国之变,极于吴、越。通吴以疲楚者,晋也。通越以挠吴者,楚也。《春秋》于是终焉。唐以南诏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诏。本朝以女真灭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将亡也,吾国又不监宣和,而用夹攻之策。不知《春秋》之义也。
邢有狄难,已迁于夷仪,三国之师城邢。俾反其国都,故列三国称师,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蛮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缘陵使迁,故书诸侯而不列序。狄入卫,逾年,齐侯方城楚丘以处文公,故但书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书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随程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