鼍鸣如鼓,《新经》之说也。《解颐新语》取之,凿矣。
《贾谊书·容经篇》谚曰:“君子重袭,小人无由入。正人十倍,邪辟无由来。”古之人,其谨于所近乎!《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趋之。”此言左右日以善趋也。此即选左右之说。爰延亦云:“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
维申及甫,维周之翰。申甫之地,为形势控扼之要。“甫”即“吕”也,《吕刑》一曰《甫刑》。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左氏传》:楚子重请申、吕以为赏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盖楚得申、吕而始强,兹所以为周室之屏翰欤。《汉·地理志》南阳宛县,申伯国。《诗》、《书》及《左氏注》不言吕国所在。《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云:“吕在宛县。”《水经注》亦谓:宛西吕城,四岳受封。然则申、吕,汉之宛县也。高帝入关,光武起兵,皆先取宛,其形势可见。李忠定曰:“天下形势,关中为上,襄、邓次之。”《舆地广记》云:“蔡州新蔡,古吕国。今按新蔡之地,属蔡,未尝属楚。子重不当请为赏田,则吕国在宛明矣。”
《礼记·孔子闲居》:《诗》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郑康成注:言周道将兴,五岳为之生贤辅佐。仲山甫及申伯,为周之干臣。《正义》云:案《郑志》注《礼》在先,未得《毛传》。愚谓:仲山甫,犹《仪礼》所谓伯某甫也。《周语》云:“樊仲山父”,盖“甫”与“父”同。若以仲山甫为“甫”,则尹吉甫、蹶父、皇父、程伯休父,亦可以言“甫”矣。近世说《诗》者,乃取此而舍《笺》、《传》,爱奇之过也。《权德舆集》云:“鲁献公仲子曰山甫,入辅于周,食采于樊。”
《左氏传》曰:“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云汉》之序曰:“内有拨乱之志,非立志何以成中兴之功?”
宣王晏起,姜后请愆,则《庭燎》之箴,始勤终怠可见矣。杀其臣杜伯而非其罪,则《沔水》之规,谗言其兴可见矣。
《祈父传》谓:宣王之末,司马职废,羌戎为败。按《通鉴外纪》:三十三年,王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八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四十一年,王征申戎,破之,转予于恤。盖谓此四役也。
尹氏不平,此幽王所以亡。《春秋》于平王之末,书尹氏卒,见权臣之继世也。于景王之后,书尹氏立王子朝,见权臣之危国也。《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讥,以此坊民,犹有五侯擅汉、三马食曹之祸。
召彼故老,讯之占梦,于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矣。好谗慝暗昧,近顽童穷固矣。商之咈其耇长,吴之播弃黎老,与乱同事也。
宣三十年,有兔舞于镐京,而赫赫宗周,有寖微之象矣。幽二年,三川竭,岐山崩,而陵谷易处,有将亡之形矣。匪降自天,职竞由人。致此者人也,岂天所为哉?
《裳裳者华》,兴贤者功臣之子孙,世臣与国升降者也。王朝则周、召二公夹辅王室,家父仍叔,二《雅》旧人。历汾王之乱,平王之迁,犹在也。侯国则翼之九宗,遂之四氏,与封建之法相维持。彼汉之彧、群,魏之荀、何,江左之渊、俭,唐季之崔、柳,岂世臣之谓乎?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周所以替也。“虽不能用,吾憗寘之于耳”,楚所以乱也。“君且休矣,吾将思之”,汉所以微也。
“择三有事,亶侯多藏”,贪墨之臣为蟊贼;“小东大东,杼柚其空”,聚敛之臣为斧斤,《文侯之命》所谓“殄资泽于下民”也。是时虢石父好利用事,而皇父以卿士为群邪之宗。
“神之听之,终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质于神明。“神之听之,式榖以女”,正直之道,无愧于幽隐。
杨泉《物理论》曰:“稻粱菽各二十种为六十,疏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谷。故《诗》曰:‘播厥百谷’。”
《诗谱》引《传》曰:“文王基之,武王凿之,周公内之。”《疏》云:“未知此《传》在何书。”
三代之礼有损益,而所因者未之有改也。以《公刘》之诗考之:“君之宗之”,宗法始于此;“其军三单”,军制始于此;“彻田为粮”,彻法始于此。《周礼》有自来矣。
咨女殷商,犹贾山之借秦为谕也。周公戒成王“无若殷王受”,又曰:“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人君常闻危亡之言,则可保其安存矣。